新華社拉薩2月28日電(記者 許萬虎)在西藏近日公佈的第四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中,有101個傳統文化項目入選,其中包括聶榮雜瑪童話故事、門巴族薩瑪酒歌、薩迦寺羌姆、拉薩堆繡唐卡、尼赤派藏文書法、優·敏芭古藏香製作技藝等,這意味著一批延續了千百年的藏民族傳統文化將得到保護和傳承。
資料顯示,西藏公佈的第四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涉及9大類,其中,民間文學9項,傳統音樂8項,傳統舞蹈29項,傳統戲劇1項,曲藝1項,傳統美術7項,傳統技藝30項,傳統醫藥6項,民俗10項。
據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負責人阿旺介紹,截至目前,西藏入選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項目共計323項,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傳承人221名。
與此同時,西藏還積極向國家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據了解,截至目前,西藏已有76個文化項目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此外,在文化部日前公佈的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錄中,以藏族唐卡傳承人羅布斯達為代表的15名西藏非遺傳承人成功入選,至此,西藏已有68名國家級非遺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