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3月1日電(記者黃艷)1日,我國新《水土保持法》實施兩週年紀念,湖北省水利廳向新華社記者透露,近20年全省治理3.36萬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積相當於4個武漢。
湖北省水利廳水土保持處處長吳遵雄介紹,3萬多平方公里的治理區內,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減少土壤侵蝕量約0.66億噸,增加蓄水能力11多億立方米,林草覆蓋率提高8%,實現了很好的生態效益。
與此同時,治理區也從過去“山荒、水濁、地瘦、人窮”逐步走向“山清、水秀、景美、民富”,先後有60萬群眾解決了溫飽問題,並有近10萬群眾因為水土保持整治脫貧致富。
湖北是我國水土流失較嚴重的省份之一,全省現有水土流失面積5.59 萬平方公里,佔全省國土面積的30.07%。這些區域主要集中在鄂西北漢江中上遊、三峽庫區、鄂西南武陵山區、大別山區、桐柏山區等山地丘陵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生態環境相對脆弱。
吳遵雄説,近五年來,湖北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總投入達15.86億元,其中中央投入8.84億元,治理水平快速提高,原來每年治理1000平方公里現在提高到每年2000平方公里以上,重點治理縣由最開始的13個擴大到現在的32個。
除了資金保障之外,湖北關鍵還出臺相關規範性文件254件,使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工作有章可循,形成長效。較早在全國實施了省級水土保持監測網絡與信息系統,並全部投入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