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陳菲)最高檢12日要求全國檢察機關要進一步突出辦案重點,找準辦案的著力點和切入點,排除干擾阻力,堅決查辦發生在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案件,集中力量查辦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
12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推進反貪辦案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找準貪污賄賂犯罪易發多發領域和部位,深入查辦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窩案串案,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問題,深入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
會議指出,檢察機關要加強舉報宣傳和線索排查,發動群眾積極舉報犯罪;建立與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執紀執法機關的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全面掌握本地的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投資項目以及惠民富民政策資金等信息情況,主動收集和排查涉嫌犯罪線索;加強媒體網絡信息的收集研判,從中捕捉案件信息和線索。
針對當前貪污賄賂犯罪特別是工程建設、商貿活動以及民生建設等領域的犯罪具有輻射性、群體化、跨區域、關聯度高等特點,會議要求各地要堅持邊辦案邊總結,以經濟區域化、關聯産業鏈為依託,深入分析其與貪污賄賂犯罪的關聯性、規律性,結合查處的案件認真總結發案規律和偵查經驗,有效運用挖窩案查串案、滾動深挖的方法把案件查深查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