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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要求:抗震救災物資可先放行後補手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1日 21時53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記者 劉錚 王希)海關總署21日就“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物資的快速通關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24小時通關,可先登記通關後補辦手續。

    海關總署要求,各海關對進境救災物資和載運救災物資的運輸工具加速驗放,設立專門的救災物資報關窗口,實行24小時通關服務。進境救災物資屬於許可證件和監管證件管理的,海關應憑有效許可證件和監管證件辦理驗放手續。如情況緊急,經請示海關總署同意後可先登記放行,後由接收單位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並提交相應的許可證件和監管證件。

    海關總署20日成立了海關抗震救災應急指揮小組,並要求成都等海關與當地民政、地震、邊檢、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等主管部門建立聯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災物資的通關工作。

    據了解,4月20日16時,成都雙流機場海關驗放了首批救災物資。該救災物資是為災區災情監控設備特製的工具包,用於對災情監控設備安裝調試。21日16時許,上海海關駐車站辦事處為存放于上海西北物流園區的上海關區首批救災物資提供快速驗放。該批貨物為4輛北極星全地形車及配套輪胎,這種車輛體形較小,適用地形廣,便於在山路上開行,可用於運送傷員和貨物。

    21日16時許,根據四川省應急辦統一安排,一輛滿載著225臺汽油發電機的成都海關救援車,運抵雅安抗震救災指揮部指定的物資轉運站。這批發電機將用於醫院和災民安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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