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陳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今年1月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657件5102人,涉案總金額5.4億元,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481件2054人。其中,內蒙古、吉林、廣東、湖北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廳級領導幹部瀆職犯罪案件5人。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食品藥品安全、“三農”、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住房、生態環境、安全生産、社會治安、執法司法等方面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針對這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突出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開展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今年1月,全國檢察長會議部署了這一專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