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海岸帶保護和利用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在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正式通過。這是我國有關海岸帶保護和利用的首個規劃,標誌著遼寧沿海經濟帶從以開發為主邁向開發和保護並重的新階段。
《規劃》將遼寧沿海經濟帶國土空間劃分為重點保護功能區和重點建設功能區,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實施功能分類管制;確定不同板塊和岸線的功能定位,規範開發秩序。《規劃》要求合理控制園區規模,引導企業向園區集中佈局,提高産業空間利用效率;合理控制新城、新區建設數量和規模,引導人口向城鎮集聚,避免分散佈局。《規劃》明確在生態功能與開發建設功能出現衝突時,優先保障綠色生態空間的需要;嚴格保護生態、農業漁業和旅遊休閒功能板塊;控制國土開發的規模和強度,確保海岸帶資源可持續利用。
《規劃》是具有約束性的綜合佈局規劃,規劃基期為2011年,規劃期到2020年。規劃期內,嚴禁改變《規劃》確定的國土空間保護和利用性質;嚴禁改變《規劃》確定的重點建設區位置和用地規模;嚴禁在《規劃》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內開展工業、城鎮、港口等開發建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