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杜宇)我國將實施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力爭用3年時間實現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改善以船為家漁民居住條件,推進水域生態環境保護。這是記者3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的。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實施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導意見》近日出臺。
《指導意見》要求,在尊重漁民意願和方便漁民生産生活的前提下,多渠道支持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要將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納入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範圍,合理選擇新建、翻建、擴建、修繕加固、補助購房等多種安置方式。
根據《指導意見》,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資金以漁戶自籌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適當補助,並通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集。
中央對無房戶、D級危房戶和臨時房戶戶均補助2萬元,C級危房戶和既有房屋不屬於危房但住房面積狹小戶戶均補助7500元。省級人民政府配套補助資金不低於中央補助資金的50%。國家補助的基本戶型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
2010年12月31日前登記在冊的漁戶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方可列為補助對象:一是長期以漁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為居所;二是無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臨時房、住房面積狹小(人均面積低於13平方米),且無法納入現有城鎮住房保障和農村危房改造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