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7月21日電(記者王新明、李驚亞)正在此間召開的“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2013年年會”上,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主任吳海洋説,將全面推進生産建設活動損毀土地的復墾,努力做到“快還舊帳,不欠新帳”。
據了解,上世紀50年代末以來,土地復墾經歷了發育、發展和全面推進階段。尤其是2011年後進入了全面發展階段,國家陸續頒布了《土地復墾條例》和《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進一步強化土地復墾責任、完善約束機制、建立激勵機制。
據吳海洋介紹,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土地復墾工作取得了很大進展,據統計,目前土地復墾率提高到25%。但是,仍然存在法律法規政策落實不嚴、企業責任義務履行不到位、復墾資金難以保障和復墾技術單一等問題,致使土地復墾仍存在“舊帳未還、又欠新帳”的狀況。
吳海洋説,據測算,截至2009年底,我國還有超過1億畝的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未復墾。目前,全國有11.23萬座礦山,其開採活動每年將損毀土地近300萬畝。新增的損毀土地60%以上是耕地或其它農用地,有些還是基本農田。而大量廢棄地的存在將引發土地污染、生態環境退化和生物多樣性減少等問題。
“未來應健全土地復墾制度,全面落實規劃目標,努力實現復墾率達到35%以上的目標。礦業企業要切實履行復墾義務,完善激勵措施。同時,加強科技創新,提升土地復墾水平。”吳海洋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