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日發佈了2013年第2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匯總,其中曝光了10種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
據了解,2013年3月至5月期間,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發佈《違法廣告公告》等方式,通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116025條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14537條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11953條次。
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本期公告匯總中對陜西康惠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參地益腎口服液”、北京市東升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藥品“養血榮筋丸(廣告中標示名稱:百木通)”、內蒙古庫倫蒙藥廠生産的藥品“益智溫腎十味丸(廣告中標示名稱:蒙藥億列康)”、四平市吉特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抗骨增生片(廣告中標示名稱:97抗骨)”、陜西白雲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宮瘤清片(廣告中標示名稱:國藥郭老太)”、遼寧良心(集團)德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賴氨葡鋅片(廣告中標示名稱:比爾高)”、天津藍美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火山岩任督熱療儀(廣告中標示名稱:正氣通火山岩任督熱療儀)”、鞍山市立山區安瑤醫療器械製造廠生産的醫療器械“降糖清毒貼(廣告中標示名稱:湯大夫降糖貼)”、寧夏藏一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疏經降壓貼(廣告中標示名稱:方氏降壓寶)”、河南省龍泰保健品有限公司(證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金氏康蟲草菌絲體靈芝粉(原名:蟲草靈芝粉,廣告中標示名稱:帝龍丸)”等10種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進行了公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和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