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20日電(記者陸文軍)目前,國內高檔進口汽車市場高價暴利司空見慣,反常的市場現象涉嫌壟斷。業內人士認為,隨著進口汽車貿易量激增,國內有關進口汽車品牌銷售管理政策已無法適應當前市場現狀。
記者近期走訪調研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進口汽車經銷商、汽車進出口商、汽車物流企業後發現,中國加入WTO初期制定的有關進口汽車政策,已不適應國內市場發展。一些品牌廠商利用政策漏洞,掌握了行業主導權,使其獲得壟斷地位並牟取暴利。業內人士呼籲,這種狀況亟待改變,應重新依據國際慣例,建立汽車貿易的自由競爭市場環境。
據了解,2001年底中國加入WTO之後,為了規範國內汽車市場産銷,2005年我國相繼出臺了《汽車産業政策》和《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進口汽車流通經銷服務領域普遍實施以4S店為基礎的單一模式。
從事汽車進出口政策研究20多年的上海市商務委機電處處長臧新興説,在加入WTO初期,《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對於規範市場有積極作用。然而,近幾年,國內汽車産業和汽車市場爆發性增長,政策弊端凸顯。由於各種權益向國外車廠高度集中,對其制約極其有限,導致國內利益受損。據統計,2005年以來,國內進口汽車銷量年增長率均超過兩位數,2010年達到80多萬台,2011年突破百萬,2012年達到103萬台。
百聯汽車公司副總經理王仕龍説,“現在中國每賣18臺車,就有一台進口車。而由於高度壟斷,外商在華銷售一台進口車的平均利潤,幾乎等於十多輛國産汽車。”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國外車廠充分利用了《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存在的漏洞,涉嫌在華壟斷經營,各種問題日益突出:
首先,境外廠家地位強勢,4S店忍氣吞聲。管理政策實際上賦予各品牌汽車廠商、境外總經銷商對國內銷售商的最高控制權,包括定價權、零部件供應、售後市場服務等,國內授權的4S經銷商無法自主掌握經營。
一位從事汽車進出口多年的人士告訴記者,由於政策的保護,國外車廠在華可以全壟斷、全控制,産生諸多“貓膩”。例如,國內經銷商如要做某個品牌,必須先繳納“諮詢費”,這已成為“行業潛規則”。這意味著,經銷商要將上千萬元的現金打給外方指定的香港等地的諮詢公司,才能得到授權許可。
這位人士透露,“因為辦法明確規定,只有品牌廠方授權後才能在國內辦理工商註冊登記。而下一步創建4S店則更艱難,所有的材料,小到燈具瓷磚、大到辦公用品,都必須按外方要求統一採購。價格有的比市場高許多倍,不少還要求經常更換,國內經銷商只能忍氣吞聲。”另一位經銷商負責人説,一些國外廠方還不顧市場承受力無節制發展經銷商,導致很多地方一個品牌很多家經銷商競爭。比如,某個國外著名汽車品牌在中國的4S店竟逾160家,其中多家已虧損。
其次,國外廠商控制定價權牟取暴利。由於獨家經營,國外汽車廠商掌握了中國市場定價權並獲取暴利,國內消費者即使在進口汽車關稅不斷下調的背景下,依然無法獲益。
第三,資源浪費嚴重。按照目前辦法規定,進口汽車銷售普遍實施4S店為基礎的單一模式,不但要高昂的投資,關鍵還要佔用大量土地。一家進口品牌4S店至少要佔地10畝,一些高端品牌如奔馳、寶馬,需要佔地17畝以上,國外汽車品牌已經從一二線城市全面向三四線城市擴張,少的有幾十家店,多的幾百家,極大浪費了土地資源。
第四,相關産業鏈風險正在積聚。近年來,一些國外汽車廠商大量發展經銷商,並且不斷向經銷商壓庫存,導致一些經銷商已經不堪重負,虧損幅度正在擴大。
上海汽車進出口有限公司整車進口事業部總監高濟華説,國外汽車廠商所有的風險都要國內經銷商來承擔,他們不斷加大銷售指標,硬壓給國內經銷商。“比如,某歐洲品牌幾年前在華銷量一年只有幾百台,但通過不斷向經銷商壓指標來擴大銷量,今年提出的目標竟達4萬台,而實際上大半年只銷售了1.2萬台,但總體風險都在國內經銷商,庫存壓力加大。”
一位進口汽車政策研究專家説,進口汽車市場亂象的深層次根源,是相關管理政策賦予國外汽車廠商決定權和支配權,逐步形成了壟斷,而且情況日益嚴重。他舉例説:“以前4S店還可以自行進口車輛,這兩年,幾乎都是總代理統一進口分配。多一個環節就又多一道利潤,而且還可以用貨源進一步控制4S店。幾乎一切權力都捏在國外廠商手裏,不管是價格還是銷量,或是商務政策,都是主機廠説了算,這在全世界都絕無僅有。”
“所以,現在放開市場、公平競爭很重要。同樣的德國寶馬車,賣給美國、英國、意大利都很便宜,但是賣給中國價格高一大截,就是因為利用了規則的漏洞。”這位專家説。
業內人士呼籲,應儘快調整現行的汽車管理政策,適度開放進口市場,打破壟斷,優化國內汽車市場結構,營造公平貿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