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 錢春弦)我國第一部旅遊法將於10月1日全面實施,而旅遊經營者利用旅遊市場調整期欺騙消費者的報道不時見諸報端。國家旅遊局要求各有關部門掌握旅遊法,嚴厲打擊借合同調整期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等行為。
記者30日從國家旅遊局獲悉,針對旅遊法即將實施,近期各地高度重視,積極行動,出臺一系列宣傳貫徹旅遊法的舉措,社會反響積極。但市場上也出現了一些新老問題,比如利用新老合同更替之際欺騙消費者,低報價招徠旅遊者的現象死灰復燃等。為此,國家旅遊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理解執行旅遊法的各項規定。加大宣傳貫徹和市場檢查力度,嚴格按照旅遊法規定履行職責,主動調整與旅遊法規定不一致的事項,進一步建立健全旅遊綜合監管機制和旅遊投訴統一受理機制,嚴格規範執法行為。
國家旅遊局要求針對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各地要針對明顯低於合理成本組織旅遊活動開展集中檢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輿情反映的“東南亞批發價違法報價重災區”要立即開展檢查,保障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旅遊法的權威和尊嚴。
國家旅遊局要求加強合同調整過程中的民事協商引導。要加強對旅遊服務合同的監督檢查,通過規範合同引導旅遊企業合法經營。按照民事法律規範對旅遊糾紛進行調解,引導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依據民事合同進行協商,嚴厲打擊借合同調整期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與此同時,旅遊者要依照旅遊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解決糾紛時,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