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 林暉)中國氣象局和環境保護部30日聯合發佈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方案》,計劃自2013年11月供暖期起,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等地區開展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試點工作。
據了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信息發佈工作將由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部門聯合開展。其中,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空氣污染物的監測預警及其動態趨勢分析;氣象部門負責空氣污染氣象條件等級預報和霧霾天氣監測預警。
根據方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參照國務院應急預案的相關等級劃分為III級、II級、I級預警,I級為最高級別。當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指數連續3天大於200小于300、連續三天大於300小于500、有1天以上大於500時,將分別發佈III級、II級、I級重污染天氣預警。
中國氣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預案的實施將進一步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為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判斷空氣污染形勢,及時啟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聯防聯控及有關應急措施,最大程度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提供技術支撐和決策參考,併為公眾出行提供健康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