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9月30日電(記者 王艷明)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30日正式發佈實施,總投資規模277.06億元,三年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
7月22日甘肅省定西市岷縣漳縣發生了6.6級地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根據國務院決策,岷縣漳縣地震災後重建規劃由甘肅省編制,經國家規劃指導組審查及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岷縣漳縣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重建期三年,即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其中2013年底基本完成住房維修加固。2014年全面啟動重建項目建設,8月底前基本完成小學、幼兒園恢復重建,年底前完成城鄉居民住房重建和中學、鄉村衛生院(室)等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2015年,完成重災村和異地集中安置點配套設施建設,加快實施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及地質災害治理、生態修復等恢復重建。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復重建任務。
甘肅省岷縣漳縣6.6級地震災後重建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包東紅30日介紹,此次重建規劃範圍確定為地震烈度Ⅵ度以上區域,涉及定西市、隴南市、天水市、臨夏州、甘南州5市(州)13個縣的109個鄉鎮。重建投資規模277.06億元,重建任務包括居民住房和村鎮建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防災減災、生態環境、産業扶貧等六個方面,重建任務完成後,災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將超過災前水平。
為支持岷縣漳縣地震災後重建,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出臺了《關於支持岷縣漳縣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了財政、稅費、金融、土地、就業援助和社會保障、産業、扶貧等多個方面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