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下發通知,明確棚戶區改造項目可發行並使用不超過項目總投資70%的企業債券和資金,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政府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給予債券貼息。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企業債券融資支持棚戶區改造有關問題的通知》,凡是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任務的企業,均可申請發行企業債券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鼓勵民營企業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安排,通過直接投資、參股、委託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並申請發行企業債券。
通知明確,棚戶區改造項目包括城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工礦(含煤礦)棚戶區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改造、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以及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企業債券支持範圍原則上應是納入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的項目。
與此同時,發展改革委還鼓勵企業發行“債貸組合”專項債券用於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債貸組合”是按照“融資統一規劃、債貸統一授信、動態長效監控、全程風險管理”的模式,由銀行為企業制定系統性融資規劃,根據項目建設融資需求,將企業債券和貸款統一納入銀行綜合授信管理體系,對企業債務融資實施全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