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0月15日電(記者傅勇濤)海南第六屆省政府11次常務會議14日審議通過《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七輪省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再次減少行政審批事項53項,下放審批權限40項。
除取消一批審批事項之外,海南省還調整行政管理服務事項210項,將671項合併成193項。
2000年以來,海南先後六次共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618項,目前省級機關保留行政審批事項728項(含國務院下放銜接的20項)。今後,凡是市場能夠有效調節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行業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海南將不再設行政審批,凡可以採取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也不再設前置審批。
省長蔣定之説,各個職能部門將做好審批事項的跟蹤銜接,不能一放了之,確保落實到位。還將做好保留事項的行政審批方式創新,實行審批流程再造,縮短審批時間、減少審批環節,規範行政審批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