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1月6日電(記者 趙倩)寧夏回族自治區日前出臺《“十二五”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考核辦法》,明確規定環保目標考核將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和“問責制”。
考核內容包括環境質量目標、污染物減排目標、環境治理目標、農村環境保護目標、環境管理目標,其中農村環境保護目標是“十二五”考核辦法新增內容。
考核分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3個等次,低於75分為不合格。自治區人民政府將對被定為優秀等次的設區的市(包括寧東基地管委會)、縣,採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獎勵,對不合格等次的被考核單位扣減環保專項資金。
與過去相比,新出臺的考核辦法突出“一票否決制”和“問責制”,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於弄虛作假等行為,由自治區監察部門依法依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