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 張曉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14日要求各級消費者協會組織,認真行使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公益性職能,深入研究公益訴訟等問題,紮實有效開展社會監督活動。
張茅是在14日召開的全國工商系統貫徹實施新消法電視電話會議上提出上述要求的。
將於明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消法進一步明確了消費者協會的性質,規定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明確了消費者協會履行的是公益性職能,增加和修改了消費者協會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職能,增加了消費者協會提起公益訴訟的職能。
張茅指出,這些新規定充分體現了新形勢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的新特徵。
他在要求各級消協組織完善相關制度,認真行使法定職能,有效開展監督活動的同時,也要求各級工商部門要加強與消費者協會的通力合作,共同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破解消費維權工作難題,強化社會監督和社會協同監管。
現行消法是1993年頒布實施的。20年來,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000多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0多億元,有力維護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成為我國消費維權的一支重要社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