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記者 鄒偉、白陽)12月2日是我國第二個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題是“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交通陋習已成為我國道路交通傷害的重要誘因。公安部交管局對當前常見的交通陋習進行了盤點。
隨意變道:加塞、逆向行駛超車、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等,均為違法行為,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車窗垃圾:汽車從路上駛過,車窗裏卻飛出雜物,有的被拋在馬路上,有的直接砸中過往車輛,有的讓行人躲閃不及。馬路上的這些“不速之客”還加重了環衛工人的工作負擔和人身風險,近年來已經發生多起環衛工人因清理馬路上的垃圾被過往車輛撞傷甚至身亡的悲劇。
駕車接打手機:行車途中應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接打手機、看短信等行為雖然只佔用駕駛員短短幾秒時間,但嚴重危害行車安全。
開鬥氣車:一些駕駛人強行超車、逼迫其他車輛變道等行為在城市道路上屢見不鮮。這些行為嚴重擾亂了交通秩序,不僅危及彼此安全,更易殃及其他車輛。
不係安全帶、不戴頭盔:統計顯示,在汽車事故中,不係安全帶的當事人的死亡率是係安全帶的37.7倍;不戴頭盔也會大大增加摩托車事故的死亡風險。
亂鳴笛:亂鳴笛現象屢禁不止,急促而刺耳的笛聲給本已喧囂的街道增添了更多的噪音,加重了人們的焦慮。
惡劣天氣開車不減速:惡劣天氣,車輛本身容易出現打滑等情況,駕車應減速慢行。有的車輛不減速,將污水濺到行人身上或他人車上,不僅有失道德,更有可能為安全埋下隱患。
不禮讓斑馬線:有些駕駛員只圖自己方便,路口信號燈轉黃也不減速,完全無視斑馬線旁的行人。這樣的行為是對行人通過權的無視和對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負責,稍有不慎就會釀成交通事故。
夜間行車濫用遠光燈:雖然遠光燈擴大了駕駛員的視線範圍,但強烈的光照很容易給迎面而來的車輛駕駛員和行人造成視線模糊,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
車輛亂停亂放:在禁止停車區域停車,不僅容易造成交通擁堵,引發交通混亂,還有可能影響到消防安全通道暢通,形成嚴重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