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2月15日電(記者孫洪磊)15日19時,天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以及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也就是“限購+限行”。對此次限購,天津市給出的理由是控量、防堵、治霾。
根據天津市政府給媒體提供的材料顯示,宣佈實施限購的理由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控量。天津進入汽車爆髮式增長期,2006年至2012年,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由120萬輛增加到236萬輛,尤其是過去3年中,隨著常住人口由1075萬人增加到1413萬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26.7萬個增加到45.7萬個,生産經營活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動汽車進入爆髮式增長期,三年增加了100萬輛車。
二是防堵。天津城區交通運行壓力急劇增加,根據2011年第四次綜合交通調查顯示,天津市中心城區主幹道高峰時段平均車速為19.5公里/小時,比2000年下降了18%,低於20公里/小時的國際擁堵警戒線,天津市區主要交通節點已發生了較為嚴重的交通擁堵,如不採取限制措施,高峰時段將出現惡性擁堵。
三是治霾。機動車尾氣排放成為天津市主要污染源之一,機動車尾氣排放約佔天津市細顆粒物(PM2.5)的16%,是霧霾天氣形成的重要原因。而根據《2012年天津市環境狀況公報》,全年環境空氣質量達不到二級良好水平的天數為61天,佔監測總天數近20%。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急劇增加,尾氣污染將越來越嚴重。
記者了解到,天津市政府日前印發了《關於天津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提出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八個方面的措施,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環境。一是實施公交優先戰略,二是加快地鐵5、6號等軌道交通建設,加密高峰運行車次,至2016年,地鐵日客流量達到150萬人次。三是提升公交運行能力,開通市區4條大容量公交快線和定制公交線路。四是增建公交場站,新建機動車和自行車停車場等銜接換乘設施。五是建立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六是建設智慧交通系統。七是調控停車泊位供給,用經濟手段抑制繁華路段停車需求。八是開展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治理,對機動三輪車、機動車亂停亂放等進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