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國鐵路總公司獲悉:《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等16種行為屬於危害鐵路安全行為。由公安機關根據違法情節等將予以“責令改正”,並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在建設質量安全方面,《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要求鐵路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壓縮建設工期。在運營安全方面,根據《條例》,旅客應當憑有效身份證件購票乘車,對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所持身份證件或者真實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
根據《條例》,鐵路運輸托運人托運貨物、行李、包裹時匿報、謊報貨物品名、性質、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最高可罰款2萬元;將危險化學品謊報或者匿報為普通貨物托運的,最高可罰款20萬元。(記者 陸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