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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代表委員審議討論西藏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12日 16時31分   來源:新華社

農奴後代成為西藏社會“領導層”

    新華社拉薩1月12日電(新華社記者王恒濤、秦亞洲、張京品)12日,經過民主選舉産生的西藏自治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聚集在拉薩,審議、討論自治區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總數1000多名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藏族佔絕對多數,他們是西藏各個領域的優秀人物和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

    對西藏今年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決算執行情況等自治區重大事項,他們提出建議甚至批評。實際上,他們是西藏社會真正的“掌權者”。

    “這些西藏的社會精英,絕大多數都是農奴的後代。”西藏大學藏學研究所所長次旦扎西説,“農奴後代已經成為西藏社會的‘領導層’。”截至2013年10月,自治區政府26個組成部門中,25個部門的黨組書記或廳局長由藏族擔任。他們絕大多數都是農奴的後代。

    在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由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組成的農奴主階級控制,農奴是政治壓迫和經濟剝削的對象。次旦扎西説,在封建農奴制下,佔西藏人口95%以上的人都屬於農奴階級,他們世世代代沿襲祖輩的“身份”,沒有任何改變身份的機會和渠道。

    自治區扶貧辦黨組書記曲尼楊培説:“我是農奴後代。先輩們做夢都不會想到,他們的後代不僅不再是農奴,而且會成為一個廳級政府部門的主要領導。”

    擔任自治區藏醫院院長14年的佔堆,1946年出生於仁布縣一個農奴家庭。佔堆説:“儘管我爺爺和父親都是當地有名的醫生,通過醫術使很多人擺脫了疾病的痛苦,但是農奴的身份就像影子一樣永遠也甩不掉。如果我在舊西藏,只能重復他們的命運,更別提管理藏醫最高學府。”

    1959年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及其法律制度。昔日在法律上毫無地位的農奴,從此享有了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自己管理本地區民族事務的政治權利。

    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組成人員,應當合理配備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員。

    次旦扎西説:“受到法律保護和制度保障的農奴後代,在這片他們的祖輩曾經無論如何努力都無法改變命運的土地上,已經成為優秀的政治家、企業家、教育家、醫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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