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必須加強環境保護。我國在發展中面臨著兩大矛盾:一個是不發達的經濟與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的矛盾,這將是長期的主要矛盾,解決這個矛盾要靠發展。另一個是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的矛盾,這個矛盾越來越突出,解決這個矛盾要靠科學發展。我國已進入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階段,這個階段往往也是資源環境矛盾凸顯的時期。靠過量消耗資源和犧牲環境維持經濟增長是不可持續的。必須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把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
第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必須加強環境保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僅包括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還包括生態環境建設,使整個社會走上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現在看來,全面小康的經濟目標,經過努力完全可以達到,而要達到小康社會對環境的要求難度很大。今後,隨著經濟總量不斷擴大和人口繼續增加,污染物産生量還會不斷增多,生態壓力還會進一步加大,環境問題會更加突出。如果到那時,經濟發展了,生活富裕了,但人居環境惡化了,那就不能説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因此,我們必須更加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在實現國內生産總值翻兩番的同時,把單位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明顯降下來,在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建設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第三,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必須加強環境保護。生態環境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近年來,一些地方空氣質量下降,水源受到污染,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的生活。一些地方環境事故頻發,老百姓反映比較強烈,有關環境問題的投訴和糾紛明顯增多。一些地方發生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甚至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廣大群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我們必須把保護環境這件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緊做好,讓人們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品,有一個良好的生産生活環境。
第四,為中華民族的生存和長遠發展著想,必須加強環境保護。人類文明的發展和延續,與生態環境密切相關。生態環境的惡化不僅會破壞人們的生存條件,甚至會導致人類文明的消亡。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一書中説過一段精闢的話:“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美索不達米亞、希臘、小亞細亞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們夢想不到,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成為荒蕪不毛之地。”我國也有不少地區歷史上曾經山清水秀、林草豐茂,由於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如今土地荒漠化、石漠化日益嚴重。面對歷史的滄桑巨變,我們更加感受到環境對生存與發展的價值和意義。我國許多地方生態脆弱,環境承載力很低。目前,一些地區已經出現了“有河皆幹、有水皆污、土地退化、沙漠碰頭”等現象。如果再不重視保護環境,今後治理的成本會更高,付出的代價會更大,環境將更難以恢復,我們就可能犯難以改正的歷史性錯誤。保護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就是保護中華民族發展的根基。我們絕不能做“吃祖宗飯、斷子孫路”的蠢事。
總之,我們一定要深刻認識加強環境保護的重大意義,增強憂患意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以對國家、對民族、對子孫後代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今後五年環境保護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強環境保護、改善環境狀況的關鍵時期。“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明確提出了今後五年環境保護的主要目標:到2010年,在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同時,使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森林覆蓋率由18.2%提高到20%。這些目標,體現了防治環境污染和保護自然生態的要求,體現了人民群眾的願望和國家長遠利益的要求。儘管實現的難度很大,但必須下定決心確保完成。
實現“十一五”環境保護的目標,必須進一步明確環保工作的指導思想。這就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面推進、重點突破,著力解決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堅持創新體制機制,依靠科技進步,強化環境法治,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使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關鍵是要加快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並重,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護環境中求發展。二是從環境保護滯後於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賬,多還舊賬,改變先污染後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三是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自覺遵循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需要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第一,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實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加強環境保護,當務之急是解決水和空氣等污染加劇的問題。要加強水污染治理。我國本來就是一個缺水的國家,有限的水資源又被嚴重污染。保障飲水安全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要切實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我國化工企業多數佈局在江河沿岸,一旦發生事故,就可能造成嚴重後果。要加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防止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要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積極開展土壤污染防治,減少農村面源污染。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保障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第二,加強自然生態保護,努力扭轉生態惡化趨勢。維護生態系統平衡,既是環境保護的重要任務,也是擴大環境容量、提高環境承載能力的基本前提。一方面,要堅持保護優先、開發有序的原則,控制不合理的資源開發活動,注重發揮生態系統的自然修復功能,保護好天然植被和生物的多樣性。另一方面,要堅持不懈地開展生態工程建設,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退牧還草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加強西南地區石漠化治理,遏制土地沙化、退化、荒漠化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