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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致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的賀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9月21日電 國家主席胡錦濤20日致信祝賀上海合作組織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在上海召開。賀信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

    值此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召開之際,我謹代表中國政府,並以我個人的名義,向會議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前來參加會議的各國最高法院院長和大法官表示誠摯的歡迎!

    上海合作組織成立5年多來,順應求和平、促發展、謀合作的時代主旋律,倡導和實踐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全面深化和拓展了成員國政治、安全、經濟、人文等領域的務實合作,向國際社會鮮明展示了和平、合作、開放的良好形象。

    通過法律手段協調國際關係,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日益成為各國政府的重要選擇,成為法律界人士的共同責任。司法合作是上海合作組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成員國最高法院的交流與合作,對於防範和懲治跨國犯罪、打擊“三股勢力”、促進本地區和平與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積極推進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的司法合作,願與各成員國政府一道,秉承“上海精神”,遵循《上海合作組織憲章》及其他有關法律文件,努力完善司法合作機制,不斷提高司法合作水平。我相信,這次會議必將進一步促進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的司法交流與合作,為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地區作出應有的貢獻。

    預祝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圓滿成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6年9月20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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