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儀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座談會議上強調
加強領導 穩步推進
認真做好試點啟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為制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性文件,6月20日、28日和7月5日,國務院分別在江西南昌、江蘇鎮江和甘肅蘭州召開東、中、西部三個座談會,聽取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意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組長吳儀主持座談會並講話。她強調,開展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關係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複雜性,搞好調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選好試點城市,把試點準備工作做好做實。
吳儀指出,1998年國家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2002年國家又在農村著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加快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吳儀強調,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是研究制定政策的重要基礎。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一項重大的改革創新,涉及面廣、政策向強。我們必須從國情出發,在認真總結其他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深入調研各地先期開展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試點的做法和經驗,並將其中成熟而行之有效的辦法上升為全國試點工作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同時,好的政策還需要實踐的檢驗。要選好試點城市,通過他們的試點實踐,檢查和驗證政策的可行性,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少走彎路,不走回頭路。在試點準備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低水平起步;二是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三是堅持群眾自願;四是財政補助既要量力而行,又要盡力而為;五是積極穩妥,逐步推進;六是注重加強經辦管理能力和社區服務平臺的建設。
國務院近期將召開會議,對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進行工作部署。
最新|活動|出訪|會議|論述|圖片
江蘇: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收支將定期向社會公佈
江蘇省13個省轄市日前都已出臺城鎮居民醫保制度,但由於該制度實行省轄市市區和縣級統籌,一些地區居民尚不能參保。江蘇省勞動保障廳7月5日發文,要求各地加快推進實施這項制度。同時明確,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將定期向社會公佈,逐步實行基金收支情況公開化,以保證這項惠民政策真正落實到參保人。
新疆降低醫保統籌基金起付標準 減輕參保人負擔
為鼓勵“大病進醫院、小病在社區”,緩解參保人員看病貴的問題,近日新疆降低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新疆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意見》,對起付線標準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原則上不提高當地最高等級定點醫院起付標準,低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可適當下調。
海口個人參保繳費標準:每人每年需繳納40—70元
海口市將從7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參保的“三不靠”城鎮居民入戶登記,同時開始徵收按規定應由個人繳交的部分保費。根據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情況不同分為每人每年40元和70元兩個檔次,分別徵收,連續參保8年最高補償3萬元。
個人繳費:醫保基金組成部分
海口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省、市、區財政補助,多方籌資,合理分擔的籌資機制。同時鼓勵、倡導社會團體和個人扶持資助居民醫保,所籌資金全部納入居民醫保基金統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