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藥品價格的監管,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結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調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經報請國務院批准,發展改革委重新修訂了政府定價藥品目錄,擴大了政府定價品種數量,合理劃分了中央和地方藥品價格管理權限。政府定價藥品由原來的1500種左右擴大到現在的2400種左右,約佔市場流通藥品數量的20%,佔全部藥品市場銷售份額的60%左右,進一步增強了政府調控藥品價格的能力。(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