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保持國際收支平衡是宏觀調控的四大目標。《綱要》提出的目標要求是:國民經濟預期年均增長7.5%,到2010年國內生産總值達到26.1萬億元,人均國內生産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達到19270元;五年累計城鎮新增就業和轉移農業勞動力各4500萬人,比“十五”計劃的目標各提高5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