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008年3月
(第十屆全國人大期間)
院 長 肖 揚
(2003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
院長,肖揚(1938— )廣東省河源縣人。196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62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文化。1957年至1962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1962年至1969年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幹校教員,廣東省曲江縣公安局幹部。1969年至1975年任中共廣東省曲江縣委宣傳部幹事,縣委辦公室幹事、副主任。1975年至1981年任中共廣東省曲江縣龍歸公社黨委書記,縣委常委兼辦公室主任。1981年至1983年任中共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委書記,清遠地委副書記。1983年至1986年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1986年至1990年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1990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1992年至1993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檢察委員會委員。1993年至1998年3月任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1998年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2003年在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