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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4日   來源:人民日報

——1992年3月27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彭衝

    各位代表:

    我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委託,向大會報告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以來常委會的工作,請審議。

    一年來,根據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決議的要求,常委會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加強了立法工作的計劃性,加快了立法工作的步伐,強化了對法律實施的檢查監督,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有進展。

    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後,我們制定了近兩年的立法規劃,確定了起草單位,促進立法工作。一年來,常委會共審議了16個法律草案,已通過的有水土保持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煙草專賣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收養法、領海及毗連區法等10個法律,決定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的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工會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三個法律草案;此外,還審議通過了關於批准武漢、九江、蕪湖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的決定,作出了關於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的決議,批准了我國參加或締結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關於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等11個國際公約、條約、協定。常委會工作機構還研究答覆了法律實施中有關問題的詢問139件。

    針對當前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常委會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一年來,組織部分委員和代表檢查了義務教育法、文物保護法、土地管理法、關於禁毒的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常委會會議作了彙報。常委會還聽取了關於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礦産資源法執行情況的彙報。有關專門委員會檢查了民族區域自治法、森林法、草原法、專利法、技術合同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法律的實施情況。通過檢查,督促國家機關貫徹實施法律。

    一年來,常委會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關於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對外經濟貿易工作的彙報、關於商業工作的彙報。根據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授權,審查批准了1990年國家決算。還聽取和審議了關於國際形勢和外交工作的彙報。去年,全國有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了嚴重的洪澇災害。抗洪救災牽動著舉國上下億萬人民、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的心。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水利部和民政部關於抗洪救災工作的彙報,充分肯定抗洪救災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績,指出大災之後要認真反思,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水利建設必須高度重視,統籌規劃,常抓不懈。萬里委員長提出,必須大大增強全民族的水患意識,要從人口、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高度,重新認識水利事業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快治理大江大河大湖的步伐。由25位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專門委員會委員組成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考察組,對三峽工程進行了實地考察,並向常委會會議作了彙報。委員們認為,從整個國民經濟的長遠發展和確保長江中下游的防洪安全考慮,興建三峽工程是必要的。各專門委員會還聽取了有關部門的工作彙報,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常委會認真對待代表的議案和建議,積極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在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和代表團共提出471件議案,經大會主席團決定,96件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後提出了審議結果的報告,業經常委會批准。其餘375件,連同代表提出的3909件建議、批評和意見,由常委會辦公廳會同國務院辦公廳交有關部門研究處理,並向代表作了答覆。對其中某些內容空泛、應付性的答覆,代表也提出了尖銳批評。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共同組織了全國人大代表的視察,在京的部分代表視察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北京市的工作,港澳地區的部分代表視察了浙江和上海的工作。常委會工作機構一年來共辦理人民來信6. 3萬多件,接待人民來訪1. 8萬多人次,幫助群眾解決了一些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為了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宣傳,常委會辦公廳舉辦了評選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好新聞活動。還成立了全國人大幹部培訓中心,從今年起分期分批培訓人大幹部。 過去的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專門委員會共接待35個國家的議會和議會專門委員會代表團51個,組織21個代表團出訪了23個國家。還多次參加國際議會活動,積極開展多邊議會外交。通過這些活動,加強了同周邊國家議會的關係,發展了同第三世界國家議會間的友好聯絡,逐步恢復了同西方國家議會的交往,同東歐國家和原蘇聯各共和國的議會保持了正常的關係。迄今為止,全國人大已與120個國家的議會建立了聯絡,同27個國家建立了議會間的雙邊友好小組。

    常委會在各項工作中,堅持以中國共産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為指導,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八五”計劃綱要的順利實施。

    一、人大工作必須把握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促進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

    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需要在實踐中加以完善。加快改革開放步伐,符合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90年代,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是一個非常關鍵的時期。我們國家要抓住有利時機,集中精力把經濟搞上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把保證和促進改革開放作為首要職責,緊緊把握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實施,對國家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常委會在立法規劃中,把促進改革開放、加強宏觀經濟調控、廉政建設和保障公民權益方面的立法,放在突出的地位。列入規劃的法律草案有兩類:第一類是近兩年內擬提請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有21個;第二類是要抓緊調查研究、起草、論證的法律草案,有43個。近些年來,我國立法工作有了較大進展,但是還不適應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發展的需要。為了使我國國民經濟增長保持較快的速度,實現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就必須繼續加強經濟方面的立法,特別要抓緊制定保障改革開放、加強宏觀經濟調控方面的法律。這就要求我們認真研究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借鑒國外有益的經驗,運用法律手段調節和規範各种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要抓緊擬訂銀行法、海商法、有限責任公司法、産品質量法、科技進步法等法律草案,按期提請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審議;對計劃法、固定資産投資法、預算法、審計法、勞動法、制止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草案,必須抓緊調查研究、論證和擬訂工作,其中條件成熟的可以提前報請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審議;還要繼續抓緊制定人大監督法和反貪污賄賂法等法律。各專門委員會要加強同法律起草單位的聯絡,督促起草工作按計劃進行。起草部門在起草法律時,要從全局出發,從實際出發,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反復進行科學論證,以保證制定的法律符合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要求。

    二、繼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民主和法制狀況,是一個國家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是我們國家堅定不移的基本方針,絕不允許有任何動搖。社會主義民主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前提和基礎,社會主義法制是社會主義民主的保障。民主必須制度化、法律化,離開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民主就無法體現。人大常委會為經濟建設服務,要抓好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保證人民群眾當家作主。

    保護公民在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方面的權益,是我國憲法的基本要求,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內容。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的工會法修改草案,對維護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工會依法開展活動,作出了規定。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草案,規定了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還規定了國家保護婦女的特殊權益。常委會通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為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全面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常委會通過的收養法,對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作出了明確規定。今後,我們還要繼續抓緊制定保障和維護公民權益的法律。

    憲法的實施必須得到保障,法律必須貫徹執行,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當前一些部門和地方,存在著有法不知道、知道不執行、執行不嚴格的問題,甚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人大常委會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也不夠有力。群眾對此很有意見。因此,一定要抓好法律制定後的貫徹執行,把對法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制定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這是改進人大監督工作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必不可少的措施。各級人大常委會要認真負責地把法律監督抓起來。今後的一年,常委會及各專門委員會將重點組織檢查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礦産資源法、行政訴訟法、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等14個法律、決定的執行情況。執法檢查的結果要向常委會會議彙報,每次常委會會議都要把聽取和審議執法檢查情況彙報列入會議議程,必要時作出有關的決議、決定,這要作為一項制度堅持下去。今年是現行憲法頒布10週年,要廣泛開展憲法的宣傳教育,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憲法實施的檢查監督。凡是違反憲法和法律的,都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在檢查憲法和法律執行情況時,要同地方人大常委會密切配合。檢查法律實施的情況,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輿論工具進行有力的宣傳,形成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輿論環境。還要深入進行法制教育,從根本上提高廣大幹部和群眾的法制觀念。

    近幾年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越來越多,在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著某些條文之間互相矛盾的情況,特別是有些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已不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為了維護法制的統一,保障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行政法規和報請備案的地方性法規的審查,有關部門和地方也要組織力量進行清理。發現有與憲法、法律相抵觸以及不適應改革開放要求的,應依法予以撤銷或修改。

    三、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廉政建設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不僅經濟要上去,社會秩序、社會風氣也必須搞好。只有這樣才能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近兩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當前社會治安中存在的問題,先後通過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關於禁毒的決定,關於懲治走私、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分子的決定,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和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這些決定對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某些規定進行了必要的補充和修改,為清除目前社會上的醜惡現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深得廣大人民群眾擁護。但是,還必須看到,社會上的醜惡現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嚴重存在。必須繼續貫徹上述決定,與各種醜惡現象作堅決鬥爭。

    加強廉政建設,清除腐敗現象,是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搞四個現代化,一定要一手抓建設和改革開放,一手抓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特別是依法懲處各類嚴重經濟犯罪分子。這是總結建國以來歷史經驗所提出的一個重要的治國思想。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關於懲治走私罪和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兩個補充規定。嚴格地執行這些法律,對懲治腐敗、推動廉政建設,具有重大作用。要大力宣傳,使廣大幹部、群眾掌握有關法律知識,並動員起來,運用法律武器,同各种經濟犯罪、腐敗行為作堅決鬥爭。對確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不管查到誰,絕不能手軟,要堅決繩之以法。要抓緊查處大案要案,及時公佈查處結果。各級人大常委會要支持法院、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叛權和檢察權。對於那些干擾辦案的人和單位,應當給予嚴厲批評和嚴肅處理。對包庇案犯、觸犯刑律的,必須依法制裁。司法機關要奉公守法,糾正不正之風。各級人大常委會要支持人民群眾檢舉、揭發各種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監督行政、審判、檢察機關抓廉政建設和懲治腐敗工作的進展情況,督促他們採取有效措施把這方面的工作做好。

    各位代表!

    今明兩年,全國人大、省級人大和自治州、設區的市人大都要進行換屆選舉。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也要進行。搞好這次換屆選舉,對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政權建設有重要意義。常委會要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加強指導,保證這次換屆選舉的順利進行。在換屆選舉中,要注意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照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等法律的規定辦事。

    我們要牢記人民的重托,振奮精神,努力工作,進一步加強民主和法制建設,迎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召開。

    (《人民日報》1 9 9 2 0 4 0 7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