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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6日   來源:人民日報

——1993年3月22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復之

    各位代表: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貫徹執行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遵循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堅持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開展了各項業務,檢察工作在改革中前進,取得很大的進展。

    五年來,檢察機關突出地開展了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和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鬥爭,加強了查辦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瀆職犯罪的工作,加強了各項業務建設與隊伍建設,有步驟地對檢察體制進行了改革。各級檢察院在工作中強化了法律監督職能,對於維護國家穩定和社會安定,促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推動廉政建設,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起了積極作用。

    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五年的主要工作情況

    (一)深入開展懲治貪污賄賂犯罪鬥爭

    這幾年,全國檢察機關突出地開展了懲治貪污賄賂犯罪的鬥爭,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這種職務犯罪的法律監督。

    ——堅持把懲治貪污賄賂犯罪作為工作重點。從1988年第四季度開始,高檢院把懲治貪污賄賂犯罪作為檢察工作的重點,確定為打擊經濟犯罪的第一位工作,強調領導親自動手,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從而開創了工作的新局面。據統計,1988年至1992年底,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214318件,其中萬元以上的大案4912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95818人;追繳贓款贓物計人民幣25.8億元。

    ——貫徹“兩高通告”。1989年8月15日,高檢院會同高法院發佈了《關於貪污、受賄、投機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須在限期內自首坦白的通告》。在《通告》規定的兩個半月內,群眾舉報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線索133765件,有36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分子到檢察機關投案自首。

    ——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依法妥善處理小案,嚴厲打擊了嚴重的貪污賄賂犯罪分子。在偵破的萬元以上大案中,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有1782件,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122件,100萬元以上的81件。1992年海南省海口市工商銀行會計薛根和與他人合夥貪污3000多萬元,這是歷年來最大的一起。1988年以來,共查辦了犯有貪污受賄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4629名,其中廳局級幹部173名,省部級幹部5名。查辦大案要案的社會效果、經濟效果和政治效果都很好。同時,對於犯罪情節輕微,本人自首、立功或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依法從寬處理;對於危害不大、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政紀、黨紀部門處理。這樣做,既嚴厲打擊了嚴重的犯罪分子,又教育和挽救了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

    ——檢察長帶頭辦案,分級辦理大案要案。從高檢院到地方各級檢察院實行檢察長帶頭查辦大案要案的制度。領導幹部深入第一線,研究案情,指揮偵查、取證,解決困難,取得了主動權。在檢察機關內部實行了分級負責辦理大案要案的制度;中央國家機關的大案要案和涉及省部級以上幹部的案件,由高檢院為主查辦;涉及司局級幹部的案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為主查辦;涉及縣處級幹部的案件,由地、州、市級檢察院為主查辦。採取這些措施,加強了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領導,有利於排除干擾,偵破案件,制服罪犯。

    ——開展舉報工作。1988年3月,廣東省深圳特區市檢察院首創了貪污賄賂罪案舉報中心,高檢院迅速推廣了這個好經驗。全國已有3600多個檢察院建立了舉報機構,大張旗鼓地開展了舉報工作。通過舉報受理的貪污賄賂線索73萬件次,已立案偵查15萬多件;對不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21萬多件已移交有關部門辦理。還查辦了打擊報復舉報人案件2922件,查辦利用舉報誣告陷害他人案件328件,獎勵舉報有功人員6080名。在實踐中,逐步建立起受理、初查、立案偵查、保護、獎勵和信息反饋等一套制度,1991年5月高檢院公佈了《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舉報線索已經成為偵查案件的主要來源。舉報工作是檢察機關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新形式,它推動反貪污賄賂犯罪鬥爭的順利進行,併為其深入開展打下了堅實的群眾基礎。

    ——建立反貪污賄賂局。1989年夏,高檢院肯定和推廣了廣東省檢察院設立反貪污賄賂局的做法,得到黨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支持。全國絕大多數省級檢察院,部分市、縣檢察院,已先後在原經濟檢察機構的基礎上組建了反貪污賄賂局。經過組織調整,充實辦案力量,增添技術裝備,強化集中統一指揮,加強了秘密調查工作,培養了反貪污賄賂犯罪的專門隊伍,推進了反貪污賄賂偵查工作的規範化和現代化建設。經過幾年的實踐,偵查破案和預防犯罪的能力已有明顯提高,初步形成了查辦貪污賄賂罪案的偵查體制。在檢察機關中建立反貪污賄賂局,有助於強化對國家工作人員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犯罪的法律監督,這是針對反貪污賄賂犯罪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而採取的重要組織措施,也是實施法律監督的具體體現。

    ——實行內部雙重制約制度。從1989年起,各級檢察院對自偵案件實行了內部制約制度,把偵查、預審工作與審查逮捕、起訴工作分開,分別由反貪污賄賂局和刑事檢察部門負責辦理;對不服免訴的申訴,由上一級檢察院的控告申訴部門復查處理。實行這個制度,有效地防止和減少了差錯,出了差錯也比較容易發現和糾正。

    ——加強宣傳。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錄像等宣傳媒介和展覽會、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向社會公佈查辦貪污賄賂罪案的情況,宣傳國家的法律和黨的政策。高檢院和地方各級檢察院共舉辦大中型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展覽129次,參觀人數達700多萬人次,提高了反貪污賄賂犯罪鬥爭的透明度,調動了人民群眾參加反貪污賄賂犯罪的積極性。

    ——起草《懲治貪污賄賂法》。根據黨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了《懲治貪污賄賂法》研究起草小組,經過兩年多的調查、論證,已擬出草案。現在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出現的新情況,正在進一步研究和修改中。

    ——打擊偷稅抗稅和假冒商標等經濟犯罪。檢察機關和稅務、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了對偷稅抗稅、假冒商標、生産和銷售偽劣商品等犯罪活動的打擊,維護國家稅收和工商管理秩序,保護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五年共立案偵查偷稅抗稅罪案38091件,假冒商標罪案5105件,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7.7億元。

    反貪污賄賂犯罪涉及經濟生活的諸多方面。在辦案中,各級檢察院注意嚴格分清罪與非罪界限,不斷提高為經濟建設服務的自覺性。我們總結和推廣了一些比較成熟的經驗,這主要是:(1)區分貪污賄賂犯罪與正常交往應酬的界限,分清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違紀違法的,哪些是犯罪的,對確有犯罪事實和確鑿證據的犯罪分子堅決查辦,決不手軟,但在定性時不拔高,定罪時不湊數;(2)對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回扣”的行動,重點查辦中飽私囊構成犯罪的和為獲取“回扣”而採購、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構成犯罪的;(3)對於重要崗位上的涉嫌人員,需要採取強制措施時,事先建議黨委、政府適時進行人事調整,避免工作和生産經營活動脫節,同時,嚴格保守偵查秘密,防止偵查對象畏罪潛逃,並注意維護企業的聲譽;(4)在偵查工作中,不輕易凍結企業的銀行帳戶,在不影響偵查工作的前提下,允許受審查人員參加必要的生産、科研和業務活動;(5)凡是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有爭議的,不輕易採取法律強制措施,凡是拿不準的及時向上級檢察院請示;(6)大力加強預防貪污賄賂犯罪的工作,針對發案單位暴露出來的漏洞主動提出《檢察建議》,推動整改,促進會計、審計、監督、管理等規章制度的完善,健全防範機制。

    (二)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的刑事犯罪活動,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是檢察機關的又一個工作重點。在黨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檢察院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門相互配合,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嚴打”鬥爭。1988年至1992年底,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人犯2959565名,經審查已批准逮捕2568250名;受理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人犯2904820名,經審查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507247名。在批捕、起訴工作中,各級檢察院堅持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不糾纏細枝末節的原則,依法從快批捕、起訴,防止貽誤戰機。

    ——重點打擊暴力犯罪。檢察機關始終把殺人、搶劫、爆炸、盜搶槍支、持槍作案、強姦、流氓滋擾等嚴重犯罪,以及各種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和團夥列為打擊的重點,共批捕這些嚴重犯罪分子871922名,批捕參與犯罪集團和犯罪團夥的犯罪分子102083名。檢察機關積極參加了1989年春夏之交制止動亂和平息北京地區反革命暴亂的工作。

    ——積極參加反盜竊、“掃黃”、除“六害”等專項鬥爭。認真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毒的決定》、《關於懲治走私、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分子的決定》、《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和《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嚴厲打擊了這些敗壞社會風氣、危害社會安定、群眾痛恨的犯罪分子。五年來,共批捕盜竊案犯1256518名,起訴1228612名;批捕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引誘、容留、強迫婦女賣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賭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騙財害人等案犯119181名。

    ——加強國家安全檢察工作。加強隱蔽敵情動態的研究,與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密切配合,運用法律武器,打擊陰謀顛覆政府、危害國家安全的反革命活動,以及國外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竊密等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

    ——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實施監督。五年來,各級檢察院在堅持依法從快批捕、從快起訴的同時,對沒有逮捕必要或沒有構成犯罪的225625人作出不批捕決定,對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15388人作出不起訴決定;追捕漏網的犯罪分子39029名,追訴20664名;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中發生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43817件次;把提前介入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對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偵查、預審活動,作為加強偵查監督的一項重要措施,並逐步走向制度化,有效地加強了對偵查活動的監督。

    ——依法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施監督。通過多種形式培養優秀公訴人,提高出庭公訴水平。檢察機關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在人民法院開庭審判時,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審判活動中發生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12962件次;對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提出抗訴10280件。

    ——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察機關的主要措施是:結合辦案進行法制宣傳;對發案單位存在的隱患積極提出《檢察建議》;對免訴人員進行教育、考察;建立綜合治理聯絡點,了解社會動向;加強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和教育、挽救工作;開展對誘發犯罪原因的社會調查和專題研究,提出預防對策。

    (三)嚴肅查辦侵犯公民民主權利和瀆職犯罪案件

    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依法查辦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瀆職犯罪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1988年,高檢院恢復了法紀檢察廳,地方各級檢察院也組建了法紀檢察機構,使法紀檢察工作逐年得到加強。五年來共查辦“侵權”、瀆職的重大案件9060件,特大案件2482件;查辦縣處級以上幹部614名,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億元。

    各級檢察院特別注意查辦刑訊逼供、徇私舞弊、侵犯公民通信自由、誣告陷害、破壞選舉等案件,依法保護公民的民主權利和人身權利。五年來,共立案偵查公安、司法人員刑訊逼供案1687件,徇私舞弊案709件。同時,還查辦了公民之間因經濟、婚姻、家庭、遺産等糾紛引起的非法拘禁案15297件。中國共産黨和人民政府一貫重視保護公民的民主權利。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充分的民主自由權利,並且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對於侵犯人權的行為,一經發現檢察機關都及時進行調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些西方國家在“人權”問題上對我國的攻擊是沒有道理的,是毫無根據的。

    各級檢察院認真查辦玩忽職守、重大責任事故犯罪案件,運用法律武器同嚴重官僚主義作鬥爭,維護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和經濟管理秩序。

    (四)積極開展監所、軍事、鐵路運輸、控告申訴、民事行政等檢察工作

    ——加強了對人民法院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情況及監管改造機關執法活動的監督。各級人民檢察院向勞改勞教場所派出檢察院66個,派駐檢察室711個,在看守所派駐檢察室1993個。這些檢察機構與監管改造機關配合,堅決打擊“牢頭獄霸”,維護監管改造秩序,監督和促進對罪犯、勞教人員依法文明管理和改善監所條件,保護被監管人員的合法權益。

    ——各級軍事檢察院及時打擊軍內的犯罪活動,積極參加預防犯罪的綜合治理工作,努力維護軍人的合法權益,為加強人民軍隊建設作出了貢獻。

    ——各級鐵路運輸檢察院共批捕在列車上和車站、鐵路沿線作案的犯罪分子44733名,起訴46395名,嚴厲打擊了“車匪路霸”;同時查辦了鐵路系統的貪污賄賂罪案3329件,對維護鐵路運輸安全,促進路風的整頓起了積極作用。

    ——加強了控告申訴檢察業務,認真處理控告申訴案件,接待來訪936021人次;處理來信3572654件次;妥善處理了一批集體上訪案件,化解了矛盾,減少了不安定因素。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各級檢察機關本著“積極、認真、穩妥”的原則,大力培訓幹部,克服困難,初步開展了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工作。

    ——重視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在辦案中的應用,已建立省、地、市和部分縣檢察技術點1273個,科研機構20個,擁有各類技術人員5500名。通過檢驗鑒定、現場勘驗、文證審查等科技手段的運用,提高了辦案的質量和效果。

    ——高檢院單獨發佈司法解釋文件48件,與高法院聯合發佈司法解釋文件65件。各級檢察長能夠帶頭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重視科學決策,嚴格依法辦案。

    ——創辦了《中國檢察報》,成立了中國檢察出版社和檢察理論研究所,宣傳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加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研究,推動了業務的開展。

    ——開展了同國外、境外檢察、司法機關的友好交往,同一些國家建立了檢察司法協助關係,開展了與港澳廉政機構的個案協查。

    (五)依法建院,從嚴治檢,加強隊伍建設

    我們堅持在廣大幹警中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基本理論教育,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的教育,去年又著重進行了加快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的步伐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教育。我們還認真抓了法律責任、職業道德、檢察紀律的教育,密切聯絡檢察工作實際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培養和選拔優秀中青年幹部進入領導班子;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宣傳檢察人員清正廉明、無私奉獻的英雄模範事跡,在全國範圍表彰了401個先進集體,612名先進個人,有15名檢察幹警受到國家表彰,其中全國勞動模範8名。在省級範圍表彰2498個先進集體和7512名先進個人。

    1988年冬,我們確定了從嚴治檢的方針,提出建設一支立場堅定,依法辦案,秉公執法,掌握政策,實事求是,聯絡群眾,精通業務的檢察官隊伍的奮鬥目標。1989年頒佈施行了“八要八不準”的《檢察人員紀律》。每年開展一次執法執紀大檢查。檢察系統建立了紀檢、監察機構,嚴肅查辦了少數違法亂紀的幹警。注意把好進人關,堅決清理調出不合格的檢察人員,維護了隊伍的純潔。

    高檢院創建了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和中國高級檢察官培訓中心,已培訓各級檢察長和後備幹部3354名;全國建立了24個檢察官培訓中心和5所檢察幹部學校,已培訓各級幹部45000名;有10萬多名檢察人員參加了電大、業大、函授和專業證書學習。到1992年底,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幹部已佔幹部總數的百分之六十。從去年開始嚴格實行崗前培訓制度,對330名新任省、市兩級檢察長進行上崗前的培訓。

    經過改革,縣級檢察院的機構設置有了新的進展。全國已在重點鄉鎮設置檢察室1020個,設置稅務檢察室2613個。這些派出的基層檢察室對加強檢察機關與公安、法院配套辦案,聯絡群眾,反映信息,發揮了重要作用。高檢院已著手修改《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將儘快報送立法機關審議。

    根據黨中央的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高檢院已草擬出《檢察官條例》,並已報請立法機關審議。

    五年來,檢察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績,都是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和國務院的關心、支持下取得的,是廣大檢察幹警辛勤努力、發揚奉獻精神的結果。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黨中央領導下,檢察機關在恢復重建中進行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為我們這一屆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這幾年,檢察工作在改革中開拓進取,有所創新,有所發展。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性質、任務和工作內容已為越來越多的幹部、群眾所認識和理解。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已初步形成。實踐證明,在建設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歷史性任務中,人民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對於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經受了國內外風浪的鍛鍊和考驗。廣大檢察人員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於事實真相,忠於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已經成為黨和人民可以信賴的一支執法、護法隊伍。

    回顧我們五年的工作,也存在不少缺點和問題。這主要是: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的思想認識和工作方法,還不適應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特別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出的新要求;各地工作發展不平衡,條件相似的地方,工作開展差別較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檢察機關上下級領導關係還沒有充分地貫徹,尚需進一步規範化和制度化;少數地方存在執法不嚴、越權辦案、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等現象;個別領導人缺乏秉公執法的勇氣,克服困難的勁頭不足,遇到干擾,往往表現軟弱。辦案經費仍然比較困難,技術手段落後,交通工具、通訊設備量少質差。這些缺點有待在今後工作中加以克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也需要逐步解決。

    二、檢察工作應該注意的問題

    檢察機關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來開展工作。去年5月,我們召開了第九次全國檢察會議,初步總結了為經濟建設服務、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經驗。根據去年10月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對檢察工作和法制建設提出的新要求,檢察機關在今後工作中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一)堅持檢察工作必須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堅定地貫徹“兩手抓”的方針。我們把分清罪與非罪界限,堅決而準確地打擊各种經濟犯罪活動,作為檢察機關對經濟建設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務。要求做到打擊不忘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辦案不忘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使打擊與服務辯證地結合起來。

    (二)堅持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斷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在辦案中,嚴格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對於任何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有任何特權;堅決抵制以言代法、以罰代刑和地方保護主義,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三)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依靠群眾檢舉揭發犯罪,開展調查、偵查、取證等工作,召開有企業家、科技人員、黨政幹部等各界參加的各種座談會,徵求意見,請進來、走出去傾聽人民群眾的批評與建議,組織特約檢察員參加檢察活動,認真聽取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意見。在廣泛的群眾工作基礎上,系統地進行調查、偵查、批捕、預審、起訴、監所檢察、舉報、接受控告申訴等專門業務建設,特別注重加強偵查工作建設,不斷提高獲取證據和破案的能力。

    (四)堅持嚴厲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按照“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準”的原則,打擊犯罪這一手必須硬,不能軟;但在定罪和定性時要求慎重,務必搞準。慎重和搞準才能保證堅決有力地打擊犯罪。對於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及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必須依法從重從快予以嚴厲打擊,並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在打擊各種犯罪中,既要警惕打擊不力,又要防止簡單粗糙。要注意分清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防止用專政的方法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防止用刑事法律懲辦的辦法處理改革開放中出現的失誤。

    (五)堅持嚴格執法。正人必先正己。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必須做嚴格執行憲法、法律和政策的模範,自覺接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群眾監督。堅持有罪必辦,有錯必糾。

    (六)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把嚴格依法辦事與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政策緊密結合起來,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作出司法解釋或提出立法建議。

    (七)堅持和完善上級檢察院依法領導下級檢察院的體制。上級檢察院在加強業務領導的同時,要在思想政治工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幹部培訓、檢察長任免、物質裝備等方面,對下級檢察院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克服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使檢察機關步調一致,力量集中,增強法律監督機關的整體功能。

    (八)堅持不斷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隊伍建設。有計劃地建設各類檢察學校,通過學校培訓幹部,這是提高檢察人員素質、提高戰鬥力的基本途徑和戰略任務。同時,要組織好經常的政治理論學習。要堅持進行反對資産階級自由化的教育和鬥爭。加強思想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廉政建設。各級檢察院的領導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當作做好工作和完成任務的重要保證來抓。

    三、今後的任務

    各位代表:

    在1992年初鄧小平同志視察南方的重要談話和去年3月黨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精神的指導和鼓舞下,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入一個蓬勃發展的新階段。具有偉大歷史意義的黨的十四大,為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制定了宏偉的綱領。舉國上下精神振奮、團結奮進。祖國大地生機勃勃,欣欣向榮。國家政治穩定,社會安寧。全國大多數地區的治安秩序是好的和比較好的,少數地方和方面刑事犯罪活動猖獗的狀況,經過開展專項鬥爭和嚴厲打擊已初步得到遏制,極少數治安秩序混亂的地方正在重點治理。廉政建設取得了成績。國家工作人員大多數是廉潔奉公的,極少數違法亂紀、蛻化變質分子受到了嚴肅處理。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由於國內因素和國際影響,階級鬥爭還將在我們社會的一定範圍內長期存在,在某種條件下還有可能激化。我們面對新的複雜的情況,要充分估計到同各種犯罪作鬥爭的長期性,在今後工作中要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鄧小平同志“兩手抓”的方針。根據十四大的精神,堅決懲治經濟犯罪活動,堅決打擊敵對勢力和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嚴肅查辦侵犯公民民主權利和瀆職犯罪,保障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同時,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和平演變與反和平演變的鬥爭將長期存在,我們也決不能放鬆警惕。

    最高人民檢察院將率領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和廣大檢察人員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在十四大精神指引下,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嚴格執法,抓緊自身改革和建設,做好各項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維護國家穩定和社會安定,為加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人民日報》1 9 9 3 0 4 0 6 第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