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十三項的規定,決定:
一、自1999年12月20日起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澳門半島、dàng@①仔島和路環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圖由國務院另行公佈。
字庫未存字註釋:
@①原字乙鉤上加水
(《人民日報》1 9 9 3 0 4 0 1 第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