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總理朱鎔基關於政府工作的報告
二、聽取和審議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曾培炎關於199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審查、批准199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及199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三、聽取和審議財政部部長項懷誠關於199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199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審查199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199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批准1998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1999年中央預算
四、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
五、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草案)》
六、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産生辦法(草案)》
七、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姜春雲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八、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
九、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十、其他
《人民日報》 (1999年03月05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