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中國概況>> 中國簡況
 
共和國的足跡——1950年:實現耕者有其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這是北京市郊土地改革時農民在丈量土地的情形。 新華社發(資料照片)

     精彩圖集(實現耕者有其田)

    新華網北京7月28日電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這部法律總結了中國共産黨過去領導土地改革的歷史經驗,適應新中國成立後的新形勢,成為指導新解放區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據。

    政協會議討論《土地改革法》時,各界人士紛紛表態擁護這部法律。曾參加過同盟會的無黨派人士葉恭綽感慨地説:“中山先生所主張的平均地權,耕者有其田都沒有辦到……今天得毛主席來辦到,實在是可以告慰中山先生在天之靈的。孫先生説的未成功,現在可由毛主席替他成功了。”《土地改革法》的內容經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做到了家喻戶曉。

    新中國成立之前,各解放區就分期分批組織了土地改革。這次為了加強對土地改革的領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劉少奇為首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員會,從中央和地方抽調大批幹部組織了土改工作隊。從1950年冬季開始,一場歷史上空前規模的土地改革運動,在新解放區有領導、有步驟、分階段地展開了。

    江西革命老區的農民分得土地後,向毛澤東主席寫信報告土改的結果,他們説:“我們有了這命根子,一定要勤勞耕種,努力把生産搞好,爭取我們的生活迅速改善。今天我們全鄉群眾熱烈地集合在松江山上,慶祝土地還家。會場上紅旗招展,鑼鼓喧天,我們盡情地高呼,盡情地歌唱,盡情地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