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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國強同志在中國共産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30日   來源:新華社

    (四)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點任務。我們一定要按照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要求,進一步加大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工作力度,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確保取得明顯成效。要按照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衝突制度的要求,認真解決涉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突出問題。這裡特別強調的是,要按照四中全會提出的要求,依紀依法查處和整治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便利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在認真貫徹落實好《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基礎上,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要按照胡錦濤同志提出的要求,教育黨員領導幹部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做到拒腐蝕、永不沾,經受住權力、金錢、美色這“三關”的考驗。切實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遏制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勢頭,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認真貫徹《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嚴格執行《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切實加強對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嚴格執行和不斷完善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按照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積極發展黨內民主的要求,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根本,深入推進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佈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完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敗體制機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積極推進廉政風險防範機制建設,善於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懲治和預防腐敗,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全方位監控。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徹底清理“小金庫”,抓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五)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貫徹落實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許多新情況需要研究、新問題需要解決、新領域需要探索。對《決定》已有明確規定的,要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細則;對《決定》已提出指導性要求的,要列出專題,緊密結合紀檢監察工作實際,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可行性意見。要積極適應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堅持從實際出發,不斷推進紀檢監察工作理念思路創新、方式方法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提高反腐倡廉科學化水平,增強工作的前瞻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大力推進紀檢監察工作理念思路創新,堅持以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要求,用辯證的、全面的、發展的觀點分析形勢,準確把握反腐倡廉建設的新任務、新部署、新要求,圍繞解決紀檢監察工作中的一些突出問題,不斷作出新的理論概括,提出新的工作思路,提高紀檢監察工作的整體水平。要大力推進紀檢監察工作方式方法創新,既要堅持和發展多年來紀檢監察機關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又要加強對新任務、新措施、新課題的調查研究,把握特點規律,堅持超前謀劃、統籌安排,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要大力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斷完善組織協調機制,加強各地區各部門紀檢監察機關之間的協調配合,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審判、檢察、公安、審計等執紀執法機關以及組織人事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創新工作機制,增強工作合力。總之,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從紀檢監察工作實際出發,努力營造支持改革、鼓勵創新、勇於探索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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