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張紀南介紹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的有關情況。
[法新社記者]我有兩個問題。有一些中國政體的批評者説在中國有兩種法律,一種是針對平民的,一種是針對黨員的。有一篇報道就提到,在最近發生的山西黑磚窯案件,上個月法院做出了審判,但這些判決相對來説還是比較輕的,很多人僅僅是受到了警告的處分,很多被告都是黨員,是否可以説,正因為他們是黨員,才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第二個問題,有一些人權組織批評中國在死刑問題上的態度,他們認為中國對於像腐敗這些非暴力的罪行也施加死刑,這跟美國不同,在美國只對一些暴力的罪行才允許使用死刑,是否有必要對腐敗的官員進行教育?
[幹以勝]説中國有兩種法律,這是一種偏見,甚至是對中國法律的一種曲解。陳良宇在被立案查處之前,是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上海市市委書記,可以説是位高權重,但是他觸犯了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照樣受到嚴厲的懲處。充分證明,在中國在黨紀國法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不存在有兩種法律的問題。
關於山西“黑磚窯”的問題,現在無論是從法律方面還是從黨紀政紀方面都已經做了處理,當然有的案件還正在審理之中。但據我了解,凡是給予法律處理的,都是依法進行審判的,處理都是有依據的。現在已經對95名黨員和幹部,做出了黨政紀處分。對這些人,凡是涉嫌犯罪的都移送司法機關,不存在以黨紀來代替法律的問題。而且對這些人的處理都是非常嚴肅的。這個案件,處理了這麼多黨政負責人,儘管都是基層的,但是説明我們對追究紀律責任和法律責任是非常嚴肅的,沒有出現以紀代刑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