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公佈幾起事故處理結果,並答記者問。
[中國安全生産報記者]: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的數字,在重大責任事故的瀆職犯罪案件中免予刑事處罰和宣告緩刑的比例非常高。對於事故責任追究中存在的懸空現象,您認為應該如何從綜合治理角度給予解決?第二個問題,李局長,你自2005年2月擔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以來,調查處理了多起特大事故,始終懷著深厚的感情抓安全,超常規工作,面對全國事故總量的下降和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的現狀,你認為當前安全生産工作的首要任務是什麼?最應該深入思考的問題是什麼。
[李毅中]:第一個問題,在2006年6、7月份,當時由監察部牽頭,高檢、高法、公安、司法、安監曾經對幾個省重特大事故的追究刑事責任和黨紀政紀進行了調查和追究,沒有進行自查。匯總起來確實有你剛才説的這種狀況。總體情況是好的,但存在這些問題我們並沒有放過,向中央國務院做了報告,同時也加強了自身的工作,並且醞釀成立一個部際協調機構。高檢、高法在內部也採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首先是認真貫徹《刑法修正案六》,高檢、高法部門出臺了《關於處理礦山安全生産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釋》,就是針對在追究責任中“施之於寬”、“施之於軟”的現象加大力度,最近處理的一些事故,大家可以看到實刑為多、緩刑為少。這都是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的。
在《刑法修正案六》和《司法解釋》裏的要點一是提高了量刑標準,二是數罪並罰,三是規定了哪些是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情節,既體現了法律的尊嚴又具有可操作性,司法部門嚴格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使這個狀況得到了很大改善,得到了社會的公認。今後依法依規處理安全生産形勢追究責任會做的更好。 你提的第二個問題,不用回答了,因為安全生産問題始終要堅持“兩分法”、“兩點論”來看。我們目前處在工業化加速期、事故易發期,有長期艱巨的任務,但是有我們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全社會支持,只要我們不懈地努力,趨勢肯定會逐漸變好,只能越來越好,不會越來越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