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15時,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佈廳舉行首場新聞發佈會,由政協大會新聞發言人吳建民發佈新聞,並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社記者] 去年政協大會前,中共中央頒布了一個加強政協工作的文件。在過去一年間,有十幾位政協副主席走到全國各地檢查這一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請您總結一下,到現在為止,這個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如何?還有哪些問題需要解決?
[吳建民] 去年3月,新華社播發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這個文件,這個文件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出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一項重要部署。全國政協專門發出了學習貫徹《意見》的通知,開展了對各地學習貫徹文件情況的工作檢查。據了解,北京、山東、黑龍江、湖北等省市以黨委的名義,召開了全省政協工作會議,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協履行職能的具體辦法。
具體辦法可以概括成四個方面:一是把政治協商納入了決策程序。許多地方黨委把在政協協商納入協商總體的規劃之中,認真組織實施。譬如講,海南省委規定,在年初召開常委會議,專題研究制定政治協商的計劃,對在政協協商的議題、方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二是完善了民主監督的機制。譬如講,山西等省黨政部門建立了民主監督交辦事項責任制度,對政協委員提出的批評建議,要求有關部門認真辦理,並限期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辦理不力的要追究責任。
三是健全了參政議政的各項制度。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之間普遍建立了對口聯絡制度,相互通報情況,聯合開展調研活動,有的地方規定,黨政負責人簽批的政協建議案、調研報告、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承辦單位應將辦理情況在1個月內作出答覆。涉及重大決策的應在3個月內正式答覆。
四是各級政協工作積極創新,推出了不少新舉措。比如有的地方在組織專題協商會的時候,專門邀請市民代表和農民工代表參加,與政協委員一道參加討論,當面向政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效果很好。群眾反映政協離我們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