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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解決高校的財務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6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3月26日下午3時,教育部在北樓二層報告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介紹近期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有關情況。

    [21世紀經濟報]正如王主任所説,高等教育是媒體非常關心的問題。韓司長,上次吉林大學報出在全校的師生範圍內關於解決學校的財務問題,引起了很多的關注。不管高校合併還是擴招,都是在教育體制改革框架範圍內,政策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的。韓司長作為教育主管部門,對這個問題是如何看待的?

    第二,對這個問題的解決思路,現在有很多爭論。比如説江蘇、浙江,他們在財力上相對來説比較充裕一些,他們在政府的財政範圍內可以撥一部分款來解決這個問題。另外一些地方採取土地置換的方式。我想知道教育部在解決這個問題上的思路?

    [教育部規劃司司長韓進]解決教育問題,沒有財政是不行,今天確實應該把財務司的人士請來。我試著回答一下,我也不認可這是民辦教育發展裏面的一個重要問題。一部分高度學校,在上世紀末,本世紀初,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高等教育的決策,規模迅速擴大,再加上世紀末和世紀初的時候,我國高等教育進行了一場管理體制改革,為了高等教育加快發展,我們組建了一批高等教育大學,您剛才提到的吉林大學是其中之一。 

    在這個階段,大家都知道我國高等教育的規模是迅速增長的。也就是説在這一階段,我們國家高等教育的毛入學率跨過了15%,這在國際上被認為高等教育進入到大眾教育的一個標準目標。過去我們是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培養專業人才,也納入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我們高等教育在設計的時候已經出現了這樣的變化。

    客觀上説,按照中央國務院《決定》的精神,高等教育發展的速度進一步加快。去年五月份,國務院第135次常務會議討論我國高等教育發展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做了結論。當時中央的這個決策,對於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於高等教育的發展做了積極的貢獻。這個決策是完全正確的,是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也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利益。但客觀上存在這麼一件事兒,就是高等教育規模的迅速擴張以及政府在這個過程中提供的資源不成比例,那時候政府並沒有1:1的用資源保障高等教育發展,因此就出現了一些問題。

    學生已經進來了,我總要有地方住,有地方上課,學校的教師和學生是成比例的,教師也要辦公、備課,進行科研活動。所以客觀上講,高等教育在這種形勢之下,各位都是名牌大學的畢業生,大學基本上是在城市的中心區或比較好的位置,在這個時候,學生數量擴大,辦學條件不具備,蓋房子得有地,又沒有地,擴張成本太高,一部分地方在這種情況下採取了一些政策。為學校規劃一部分土地,擴大辦學資源,學校相應擴大了自己的硬體條件。因為資金的不足,有一部分學校利用銀行貸款解決了這件事兒。

    當然,要説利用銀行貸款,有正反兩方面的效果。從積極意義上説是我花明天的錢做明天的事兒。客觀上它為我們國家高等教育能夠在那個時間達到這種目的,又保持了高等教育的質量不至於下降,它是做了貢獻的。但客觀上它使得一部分學校現在的債務負擔比較重。在這件事情上,高等學校擴大辦學規模,當然也不排除個別高等學校在建設過程中追求一種不必要的高水平,也有這種情況。但從主體上説是滿足學校的辦學需要的。

    在這件事情上,我國高等學校的規模迅速擴張,應該説獲益方是國家經濟社會建設的需要和廣大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但是目前經濟壓力的承擔方是高等學校。教育部實際上從進入到21世紀開始,2000年以後就注意到了高等學校資金的壓力,將來會影響學校進一步的發展。

    實際上高等學校的發展,尤其是我們強調要把高等教育發展重點轉到質量上,主要提高我國高等教育的辦學水平,提高人才培養的水平,要想辦法加大力度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傑出人才的時候,除了學校蓋幾棟房子以外,實際上要花很大的力氣在社會、科研、交流、師資力量,在創新的培養上下更大的力度。不光有房子就能夠解決問題。不光是把貸款還完了就沒有問題了,實際上還需要很大的力氣,如果你在這上面不走路,將來你花十年的時間可能都不一定追得上人家。在這個問題上不應該懈怠。

    我覺得應該這麼考慮這個問題。當然,個別學校有一些問題在這裡不容回避,但對於總體評價,要對個別學校産生的問題合理區分開。一方面我們要進一步控制,教育部實際上已經採取措施了。我們在很早的時候,就和財政部一起,不記得是2001年還是2002年,對教育部的直屬學校已經控制了貸款比例。學校貸款要審批,我們對每個學校建立了一個資金模型,它的收入狀況、財務狀況,可以動用的財力狀況,因為學校和學校是不一樣的,根據這些狀況我們判定它可貸款的上限額度。我們設置了預警指標,在一定指標之下,他可以自行決定。

    但超過這個特指標之後就需要審批,在超過另外一個限度之後,就不讓他做了,但是有些東西是歷史形成的。一旦起步,就很難收場。應該説學校資金的壓力和學校建設的週期不同步,並不是學校建設的高峰期的時候就是學校資金的高峰期,它有一個滯後。尤其是我們採取相當一部分資金,由貸款解決,這幾年陸續顯現出來,我覺得我們解決這個問題一方面靠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貸款使用效率,把化解學校的資金風險放在學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來考慮。

    另外也確實需要政府加大投資力度,幫助學校來化解或者是承擔一部分解決這個問題。剛才記者提到有一部分已經開始工作了,江蘇、浙江分別採取了一些辦法,我覺得這些辦法確實是非常積極,當然不是全部,他們在幫助學校。一方面要放在學校重要的位置上考慮,一方面也要給予一定的支持力度。我覺得這樣的方式可能從實際工作的角度來看還是比較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