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10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召開三季度新聞發佈會,通報2008年三季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今年前三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全面推動落實年度工作計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一、就業再就業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今年以來,隨著《就業促進法》的貫徹實施和積極就業政策的進一步落實,就業工作穩步推進,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1—9月,全國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人員936萬人,為全年目標任務1000萬人的94%(去年目標任務為900萬人,同期完成102%);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409萬人,為全年目標任務500萬人的82%(去年同期為81.2%);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人數119萬人,為全年目標任務100萬人的119%(去年同期為110%)。9月底,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員830萬人(比去年同期減少5萬人,與去年底持平),登記失業率為4.0%(與去年底持平)。特別是針對地震災區突出的就業壓力,通過實施就業援助,有效幫助災區群眾實現了就業,在建立應對突發事件保持就業局勢穩定的援助機制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7—9月,全國20個對口支援省市向災區提供了有效崗位信息50萬個。9月末,已累計幫助地震災區實現異地轉移就業21.9萬人,就地就近就業86.5萬人。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全面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進一步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在今年轉移支付規模基礎上,加大中央財政就業資金轉移支付力度;完善和全面落實促進勞動者創業的稅收、金融信貸、工商管理等政策,降低創業門檻,改善創業環境。二是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措施。三是加強城鄉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將其納入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四是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和辦法,切實幫助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就業,逐步形成援助零就業家庭和困難群體再就業的長效機制。五是加強對失業和崗位流失情況的動態監測,加強失業調控和失業預警。六是研究完善有關政策,加強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就業扶持。
二、職業能力建設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加強職業培訓工作,前三季度共組織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360萬人,創業培訓35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630萬人。二是加強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設,推進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全國884萬人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獲取職業資格證書人數為751萬人,新增技師和高級技師15.4萬人。三是參與全國人才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完成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戰略研究專題報告。四是開展了第三屆全國農村優秀人才評選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國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優秀人才表彰大會的籌備工作,配合做好數控技能大賽總決賽有關工作和第二屆高技能人才國際論壇的籌備工作。二是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技能人才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人選的選拔、評審等工作。三是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條例》的修改、社會公示和上報審核等工作。四是會同有關單位完成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工作,明確職業資格範圍,嚴格鑒定管理。五是完成新增技師和高級技師培養目標,組織實施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試點工作。六是加強民辦職業培訓管理,開展修訂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的前期調研論證。
三、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開展制定《人力資源市場條例》的前期研究工作,提出了基本架構。二是會同教育部就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進行實地調研,形成調研報告。三是開展網絡招聘市場發展狀況調研,指導全國人才服務標準技術委員會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制定工作,已形成關於檔案管理、招聘會、高級人才尋訪等3項標準,即將報國家標準委審議。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繼續開展《人力資源市場條例》的制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立法工作。二是研究制定關於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統一政策。利用現有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免費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提供服務,計劃在11月下旬組織開展全國人力資源市場2009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活動。三是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總體研究,儘快形成推進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的意見。
四、社會保障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繼續確保了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截至9月底,全國已連續57個月實現基本養老金當期發放無拖欠。二是各項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工作穩步推進,省級統籌步伐加快,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進展平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正在進行啟動前的準備工作,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正在抓緊制定。今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新增229個試點城市,其中已有228個城市出臺了實施方案。東部地區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有序推進,失業保險基金對促進就業發揮了更積極的作用。工傷保險各項政策、標準進一步規範,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試點工作繼續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穩步推進。三是各項社會保險覆蓋範圍繼續擴大,基金收入持續增長。截至9月底,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人數分別達到21474萬人、27399萬人、12203萬人、13459萬人和8797萬人,分別比上年底增加1337萬人、5088萬人、558萬人、1286萬人和1022萬人。1—9月,五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9471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33億元,增長30.8%。從目前經濟發展的基本面和企業發展的總體情況看,經過努力,能夠全面完成擴大覆蓋範圍和增加基金收入的年度目標任務。四是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社保基金專項治理穩步推進,企業年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研究制定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二是繼續完善各項制度,推進擴大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加強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三是認真落實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統籌考慮物價上漲、艱苦邊遠地區等因素,適當確定傾斜政策,指導各地制定調整方案並進行審核。同時,繼續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工傷保險待遇。四是以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的實施為契機,繼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五是強化基金管理和監督,做好稽核清欠工作,實現基金應收盡收,確保基金安全。
五、勞動關係調整和權益保障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勞動合同法》穩步實施。配合全國人大開展執法檢查,做好《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動合同短期化、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正在逐步得到解決。二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工作進展順利。開展宣傳培訓,組織起草仲裁辦案規則和組織規則等配套規章,指導地方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建設。針對勞動爭議案件急劇上升的態勢,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調解仲裁工作力度,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案件。三是繼續加大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力度。指導今年尚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根據物價上漲等因素及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截至9月底,北京、天津、上海等19個地區調整並執行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在15%左右。同時,繼續發揮政府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引導作用,到9月底,全國有18個省份發佈了工資指導線,北京市探索發佈了13個行業工資指導線,全國各中心城市繼續發佈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四是大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全國部署開展以擴大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覆蓋面為重點的“彩虹計劃”,力爭用5年時間在各類企業基本建立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五是進一步加強監察執法。在加強日常檢查的同時,集中組織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等專項行動,及時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深入推進《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貫徹實施,制定配套規章以及規範勞務派遣的專門規定,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地方實施辦法和配套法規、規範性文件。認真整改勞動合同法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繼續加快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全國勞動用工數據庫,實現對勞動合同簽訂、履行等情況的動態監管。二是繼續做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貫徹實施工作,制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和組織規則等配套規章,加強爭議仲裁機構和仲裁員隊伍建設,提高仲裁工作的效能和專業化水平,指導各地加強爭議處理調解協商機制建設。三是加強企業工資分配工作。指導督促各地繼續提高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在切實解決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問題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繼續修改完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意見》,加快《企業工資條例》立法工作。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規範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管理,加強對國有企業及其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的監督檢查。繼續加強政府對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研究建立國家薪酬調查和信息發佈制度,在部分地區開展薪酬調查試點。四是加大監察執法工作力度,加強監察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健全監察程序,創新監督管理和執法模式,提高對企業勞動關係動態監管水平。
六、農民工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各地繼續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力度,著力解決農民工工資水平偏低的問題。二是以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為重點的“春暖行動”進展順利,勞動合同簽訂率逐步提高。三是農民工就業服務和培訓工作繼續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環境進一步得到改善。各地結合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全面推進統籌城鄉就業工作,各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地區普遍將農民工就業納入當地政府的考核指標體系同規劃、同安排、同落實。農民工培訓經費不斷增加,各項培訓工作穩步推進。四是農民工工傷和醫療保險擴面工作取得新的進展。截至9月末,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人數4824萬人,比去年底增加844萬人;參加醫療保險人數406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931萬人。五是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維護。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了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對企業落實農民工安全生産主題責任、農民工職業病防護等問題進行了檢查。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以預防新欠為重點,建立健全工資保證金制度和工資支付監控制度,進一步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和偏低問題。二是以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為重點,依法規範農民工勞動管理,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三是以擴大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為重點,積極穩妥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抓緊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辦法。四是全力做好兩節期間農民工工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做好農民工集中返鄉過年和回城務工各項服務工作。五是籌備召開全國優秀農民工表彰大會。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會同教育部積極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積極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指導開展清理規範工作;組織做好會計、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等9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二是開展“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戰略”專題研究工作和2008年度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評選工作;組織專家赴寧夏、吉林開展“專家西部行”、“東北行”服務活動;在中國浦東幹部學院舉辦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高級研修班。三是組織第一批共三個留學回國專家地震災區服務團,赴地震災區開展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技術諮詢和智力支持服務活動,組織召開2008年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專家評審會、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專家評審會。四是部署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中期檢查工作,擬定了今年新疆特培計劃。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認真做好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工作,年底前向社會發佈第一批、第二批公告;做好第四季度房地産估價師、經濟、計算機技術與軟體等15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二是開展2008年度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繼續開展全民科學素質綱要實施工作。三是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做好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與有關部門和地方共同組織舉辦留學人員人才項目交流活動。四是制定《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評估辦法》,開展博士後評估工作、新設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申報工作和第二期新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管理人員培訓工作。五是研究建立首批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落實好重大專項繼續教育活動,實施第一批西藏少數民族科技骨幹特殊培養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集中力量修改完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條例》。二是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完成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備案工作;截至9月,共備案、核準57個部委和直屬機構的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方案。三是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暫行規定》。四是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組織實施了對部分地方和部門事業單位進人情況的督導檢查。五是參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方案研究工作和醫藥衛生、文化等行業體制改革政策研究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抓緊做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條例》的報審工作和實施準備工作。二是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大力推進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加強調查研究、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三是按照急需先建的原則,抓緊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單項政策規定。
九、軍轉安置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認真落實計劃分配軍轉幹部安置任務。計劃分配軍轉幹部的檔案審查和移交工作已全部完成,定職定位和培訓工作正在進行,部分省市已完成安置任務;對參加抗震救災轉業幹部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統計,指導督促各地對參加抗震救災的軍隊轉業幹部實行從優安置;積極採取措施,安排好師團職幹部的工作和職務;對功臣模範和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轉業幹部,在安置去向和工作安排上給予照顧。二是穩步推進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召開了全國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經驗交流會,全面總結近年來各地特別是街道社區開展自主擇業管理服務工作的經驗和做法。三是大力加強軍轉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黑龍江、雲南、新疆和大連市深入開展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教育培訓試點。會同部分省市和相關單位,著手研究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教育培訓大綱,規範和豐富軍轉教育培訓大綱內容。
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加強督查和指導,確保今年安置任務的落實。二是穩步推進自主擇業管理服務工作。三是切實加強和改進軍轉教育培訓工作。四是研究改進計劃分配軍轉幹部安置辦法。
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工作
主要工作情況:一是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制定工作。二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號部令頒布了《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三是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修改《社會保險法(草案)》,對社會保險制度的重大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論證。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進一步研究修改《社會保險法(草案)》。二是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草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條例(送審稿)》、《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條例(送審稿)》、《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送審稿)》的修改審查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社會保險檔案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