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15時,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國務院小禮堂舉行。
在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
電視電話會議上的發言
衛 生 部
劉謙
(2010年12月30日)
2010年12月30日,國務院召開全國加強孤兒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圖為衛生部副部長劉謙發言。中國政府網 陳競超 攝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標誌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兒童福利等相關制度正式確立。衛生部高度重視兒童尤其是孤兒衛生保障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努力提高孤兒衛生保障水平。根據職能分工,我部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提高認識,強化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任
通過多種措施加強宣傳,提高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認識,將落實國務院意見作為貫徹科學發展觀、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目標的一項重要舉措。強化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任,關注孤兒身心健康,切實做好孤兒衛生保障工作。一是衛生行政部門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設置的醫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的支持和指導。二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衛生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對兒童福利機構內手足口病、出血性眼結膜炎和流感為主的兒童常見傳染病進行疫情監測,對適齡孤兒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接種。積極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組織開展感染兒童治療關懷、免費抗病毒治療等工作。截至2010年9月底,全國累計接受免費抗病毒治療的兒童感染者達到2043人,正在治療1665人,包括了大部分受艾滋病影響的孤兒。三是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有關職稱工作的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兒童福利機構中醫護人員職稱評審工作。
二、加強管理,確保孤兒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009年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明確指出,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是近期重點推進的五項重點任務之一。其中,九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為廣大孤兒在內的0-3歲嬰幼兒進行免費健康管理,具體內容有0-3歲嬰幼兒建立兒童保健手冊,開展新生兒訪視及兒童保健系統管理,進行體格檢查和生長髮育與營養指導,開展心理行為發育、意外傷害預防、常見疾病防治健康指導等。
醫療保健機構定期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孤兒接受健康管理情況,保障他們能夠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優先為孤兒建立健康檔案,定期對孤兒進行上門訪視,開展健康體檢。確保孤兒“生病有人醫,預防接種有人盯”。
三、組織調研,有針對性研究制定相關干預策略
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專題研究孤兒身心健康的基本狀況,及時掌握影響孤兒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提出有效的干預策略。2008年與2009年,我部以兒童青少年作為我國精神衛生宣傳的重點,預防包括孤兒在內的青少年心理問題和心理疾病,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同時,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的預防傷害干預技術指導,組織開展孤兒傷害預防項目,加強孤兒傷害預防控制工作。
四、廣泛宣傳,開展孤兒健康促進工作
面向孤兒及其監護人印發科學有效、通俗易懂的宣傳材料,開展兒童營養知識、喂養知識及常見疾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等健康教育和諮詢指導,提高他們的自我保健水平,降低孤兒多發病、常見病及傳染病的發生率,改善孤兒的身心健康狀況。
五、積極配合,提高農村孤兒醫療保障水平
認真做好新農合製度與農村醫療救助補償方案的銜接。在2010年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會同民政部門全面實施提高農村兒童部分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逐步提高包括農村孤兒在內的醫療救助對象醫療保障水平。將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康復項目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緩解農村孤兒醫療康復經濟負擔。進一步推進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就醫結算“一站式”服務,使得包括農村孤兒在內的參合人員能更加方便地得到新農合與醫療救助服務。
在今後工作中,我部將貫徹落實今天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我部職責,認真做好孤兒衛生保障工作,為兒童衛生事業發展做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