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定於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范小建、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財政部部長助理胡靜林介紹《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范小建]一、關於《扶貧開發綱要》編制的背景。
我國改革開放之初,農村貧困人口有2.5億,貧困發生率30.7%。30多年來,特別是從1994年開始實施《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從2001年起實施《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以來,我們依靠發展解決貧困問題,把加快發展作為減貧的根本舉措;堅持以人為本,把改善貧困地區群眾生産生活條件和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作為扶貧開發的中心任務;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把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作為實現減貧的重要保證;
堅持開髮式扶貧,把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作為實現脫貧致富的主要途徑;堅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把定點扶貧、東西部扶貧協作、其他社會力量參與扶貧作為推進扶貧開發的有效模式;堅持尊重貧困地區群眾主體地位,把激發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精神和主動性、創造性作為扶貧開發的內在活力;堅持學習和借鑒國外經驗,把開展國際交流合作作為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補充。
到去年年底,上一個《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基本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從2000年底的9422萬,減少到2010年底的2688萬,貧困發生率從10.2%下降到2.8%。2001-2010年,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277元增加到3273元,年均實際增長8.1%,略高於全國農村的平均水平。
同時,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生産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社會事業不斷進步,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居民生存和溫飽問題基本解決。扶貧開發事業取得的巨大成就,為我國經濟發展、政治穩定、民族團結、邊疆鞏固、社會和諧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也是第一個提前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貧困人口減半的發展中國家,為全球減貧做出了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