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0日上午10時,新聞辦舉行發佈會,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和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介紹五起特別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新京報記者]趙局長,您剛從山西臨汾事故現場回來,那邊礦難調查的情況怎麼樣?
[趙鐵錘]礦裏的管理應該説一塌糊塗,初步考慮有六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該礦無視國家的法律法規,無視政府的監管,違法違規組織生産。沒有通過驗收的情況下,擅自打開密閉進行生産。
第二,以掘代採,多頭作業。在南部採取隨意佈置掘進工作面,多達13個工作地點,施工地點管理十分混亂。
第三,弄虛作假,隱瞞實情。井口提供假門,地面提供假圖紙。井下隱瞞採煤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檢查的時候打上密閉,走了以後就拔開了,應付檢查。
第四,勞動組織關係極度混亂。全礦總人數329人,但是簽定合同的只有131人。其中死亡的28人當中只有2人簽訂有勞動合同。同時,井下工作是5個隊,承包工程層層轉包。
第五,安全管理混亂。南部生産區域沒有通風系統,造成了多頭微風無風工作,在發生事故的工作地點,1號工作面掘進達到70米沒有通風,沒有供風。
第六,政府有關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對該礦南部地區長期越界開採、非法開採現象不知道,同時該礦派出的安全監管員事故發生以後逃逸。所以,這個礦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下一步我們就要成立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對這起事故進行認真的調查。我們要按照有關規定、司法解釋和國家出臺的法律法規,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