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週三)15:00,勞動保障部召開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
6月27日(週三)15:00,勞動保障部召開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圖為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鐘攸平講話。(中國政府網 陳濤 攝)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鐘攸平]:同志們:近期發生的山西“黑磚窯”事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指示。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部署安排查處和善後工作。國家工商總局黨組對此高度重視,及時召開黨組會議對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行研究部署,6月22日派出由副局長帶隊的工作組,協助山西省人民政府,就山西省工商系統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工作進行了督察檢查。昨天,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部署以鄉村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為重點,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下面,我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貫徹國務院通知精神,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講幾點意見。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定要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國務院文件精神,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國務院文件精神上來。要從山西“黑磚窯”事件中吸取教訓,結合本地實際,舉一反三。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扎紮實實地開展專項行動。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堅持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四個統一”,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做到組織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責任落實。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專項行動重點,週密安排部署,確保取得實效。
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勞動、公安等政府職能部門嚴厲整治、打擊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非法用工、強迫勞動、限制人身自由、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對有非法用工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提出吊銷其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及時吊銷營業執照。
三,加大工作力度,徹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對本轄區內的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進行全面檢查,查清情況,摸清底數,建立翔實臺帳。對已經登記的,要重點檢查各類登記前置許可文件是否到期。對許可證到期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限期補辦許可證,逾期未辦理完畢的,責令辦理變更或登出登記,拒不辦理的,吊銷營業執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嚴格依照《行政處罰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無照經營的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取締。在專項行動工作中,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充分發揮12315舉報網絡作用,採取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了解、掌握本轄區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的無照經營情況,發現一個、查處一個,做到無照必查、查必有果。要將依法查處取締的情況向上級部門通報;對查處取締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在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協調配合下予以解決。對基本具備生産經營條件,但證照不全的,要責令停止生産經營活動,並督促引導其辦理相關手續,變無照為有照。
四,堅持“四個統一”,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要按照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監管要求,將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管力度。要全面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制,強化基層工商所的責任,分片包乾,責任到人。要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執法不嚴、整治不力的,負責人要給予嚴肅處理。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在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登記和管理工作中以權謀私,參與或變相參與經營的,為無照經營者充當“保護傘”的,要堅決查處,決不姑息,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專項行動合力。整治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專項行動中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請示和彙報工作,取得黨委、政府的支持和指導。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相互溝通情況,形成合力。要講政治、講大局,講協調,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出色完成專項行動的各項工作,確保取得明顯效果。近日,我們將下發《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推進此項工作的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堅定信心,腳踏實地,紮實工作,團結協作。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推動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