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上午8時30分,交通部在北京京西賓館召開全國水運工作會議及新聞發佈會。全國水運工作會議開幕式由交通部副部長徐遠祖主持,交通部部長李盛霖作會議主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畢井泉發言。
[李盛霖]: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水運市場初步形成。
水運法規體系初步形成。頒布實施了《港口法》、《國際海運條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船員條例》等法規,出臺了《老舊運輸船舶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水路運輸管理條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修訂草案已報國務院審核。
水運體制改革逐步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充分調動了地方政府和企業發展港口的積極性,港口物流業對區域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進一步增強。水上安全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完成,建立了20個直屬海事局和28個省級地方海事局。完成了救撈體制改革,實行了救助與打撈分開。
水運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積極推進市場化進程,著力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建立了與國際接軌的市場體系。國內水路運輸價格和港口內貿裝卸作業價格全面放開。加強了水路運輸市場準入資質管理,建立了老舊運輸船舶強制報廢制度,促進了航運企業和船舶的結構調整。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基建管理程序、規章制度和資質標準,規範了水運建設市場主體行為。
落實了《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內地航運相關業務進一步向香港、澳門開放;開通了福建沿海與台灣金門、馬祖地區的海上直通航線,務實推動了海峽兩岸海上直接通航。
到2006年底,我國經營跨省運輸的國內水路運輸企業發展到4000多家,從事國際運輸的船公司260多家;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和世界前20位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均在我國設立了獨資、合資公司或辦事機構;無船承運人、國際船舶代理企業、船舶管理公司快速發展,服務水平和質量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