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兩艘懸挂第三國國旗的台灣漁船在某國海港城市附近,被該國海軍以非法侵入其海域捕魚為由扣截,船上有21名中國船員(15名內地船員、6名台灣船員)以及54名外籍船員。
我駐該市總領館獲悉後,即派領事前往了解情況,看望我被扣船員,並提供了必要的領事協助。我駐該國使領館多次與當地有關部門交涉,全力做對方工作,表示對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國公民實施領事保護,是我駐外使領館義不容辭的責任;外交部領事司領導緊急約見該國駐華大使,表達中方對此事的關注,強調中國政府重視台灣同胞的合法權益,希對方從維護兩國友好關係大局出發,妥善處理此事,儘快放船放人。經我多方努力及對方合作,4月5日,兩艘台灣漁船及21名中國船員全部獲釋,並安全駛離該國海域。台灣船主及獲釋船員特致信我部及國內有關單位,對我使領館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萬分感謝,稱在此事中“深切感受到祖國的溫暖和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