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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要求90%以上學校達到“平安校園”標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哈爾濱10月2日電(記者李國紅)為杜絕重、特大事故,減少違法犯罪案件和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黑龍江省教育廳近日下發文件,要求2006年底前90%以上的學校達到“平安校園”的標準,若在校園內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學校將被“一票否決”。

  近年來,發生在校園中的各類傷害事件時有發生,因校園樓道擁擠造成學生受傷、實驗過程中被燙傷、火災、學生食物中毒等各類安全事故也令人猝不及防。

  黑龍江省教育部門對此下發文件要求,把建設“平安校園”列入考核各級學校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政績的主要指標之一,作為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文件規定,若校園發生殺人、搶劫、集體食物中毒、校舍倒塌、火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省教育部門將對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即不能參加年度的各種考核、評估、評優和各種示範校的評定。對因領導不力而導致發生重大問題的,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