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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出臺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7日   來源:陜西日報

    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出爐”。預案有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維護陜西省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預案中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産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四類: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水上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二、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此預案規定,省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