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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首批農藥企業延續核準名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3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

2008年 第42號

    經審核,現將2008年第一批農藥企業延續核準名單公佈如下:

    一、同意江西電化有限責任公司等5戶企業延續核準其農藥原藥生産資格。

    二、本次農藥生産企業延續核準有效期為5年,五年後要求延續保留農藥生産企業資格的企業,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個月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

    三、通過延續核準的農藥生産企業不得將廠房、生産設備、分析檢測設備、污水處理裝置等租賃給其他企業使用。逾期未通過延續核準的企業其獲得的農藥生産企業資格自動取消。

    四、通過延續核準的農藥生産企業資質不準轉讓,企業更名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五、本次延續核準的企業註冊資金最低要求為:原藥企業1000萬元,製劑(加工、復配)企業500萬元,鼠藥製劑、分裝、衛生用藥企業200萬元。製劑(加工、復配)企業新增原藥需重新核準。

    六、本次延續核準未通過的企業申請材料,不再作為下一次申請延續核準的依據。

    附件:2008年農藥延續核準企業名單(第一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