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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決定對五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聯合掛牌督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7日   來源:環境保護部網站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8月7日向媒體通報:環境保護部與監察部近日決定對湖南郴州安仁縣第一再生膠廠、湖北隨州市源豐化工有限公司、河北平山敬業集團冶煉有限公司、福建莆田赤港華僑經濟開發區以及海南中海油氣海灣精細化工廠等五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聯合掛牌督辦。

    這位負責人説,2008年4月,環境保護部組織對2003年以來中央領導同志批示、國家掛牌督辦和群眾反復投訴的292個重點案件的整改情況進行了現場督查,發現有近30%的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到位問題。此次聯合掛牌督辦的五起案件共涉及5個省、6個企業和1個經濟開發區,其中,涉及違反“環評”、“三同時”制度的2起;涉及拒不執行環保部門處罰決定的1起;涉及選址不當問題的2起;涉及超標排污的4起;涉及環境安全隱患的2起。

    這位負責人説,環境保護部與監察部已分別就掛牌督辦提出要求。環境保護部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對掛牌督辦企業進行認真查處,對違反“環評”、“三同時”制度的企業一律停産、停建;對超標排污、屢查屢犯及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限期治理。監察部要求各級監察部門對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處理。

    這位負責人同時介紹,除上述聯合督辦的五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外,環境保護部還依照有關規定,決定對江西九江瑞昌宏益冶煉有限公司、甘肅武威榮華實業有限公司、江蘇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豐控股有限公司、雲南西雙版納安達普利司通天然橡膠(雲南)有限公司等另五起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

    附件:掛牌督辦案件存在問題及督辦建議

    一、環境保護部、監察部聯合掛牌督辦案件(5起)

    (一)湖南郴州安仁縣第一再生膠廠環境違法案件

    存在問題:郴州安仁縣第一再生膠廠鍋爐廢氣、洗膠廢水超標排放,原料脫硫過程中散發的惡臭氣體和生産設備産生的噪聲,對當地群眾的生産生活造成嚴重影響。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該廠雖經停産治理,但治理設施設計不規範、設備簡陋,煉化廢氣無組織排放,惡臭明顯,洗膠廢水、機械噪聲超標排放,危險廢物隨意露天堆放。居民樓緊貼廠房,未預留規定的衛生防護距離,存在嚴重的環境安全隱患。

    督辦要求:責成郴州市環保局責令郴州安仁縣第一再生膠廠停産治理,並加強監管,確保企業完善治污設施前不得擅自恢復生産;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督促該企業整改、搬遷工作中依法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查處。

    (二)湖北隨州市源豐化工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件

    存在問題:湖北源豐化工有限公司有三條復混肥生産線,其中新廠一條15萬噸/年生産線,老廠兩條生産線,分別為5萬噸/年和10萬噸/年,三條生産線均未辦理環評手續。2007年12月新廠補辦了環評審批手續,環評批復要求關閉老廠兩條生産線。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該公司老廠只關閉了一條5萬噸/年生産線,其10萬噸/年生産線無污染治理設施,仍在繼續生産;新廠生産線未經環保“三同時”驗收。地方環保局已多次下達了停産整頓通知,但該公司拒不執行。

    督辦要求:督促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關閉老廠10萬噸/年生産線、責令未驗收的生産線停止生産;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關閉老廠10萬噸/年生産線過程中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查處。

    (三)河北平山敬業集團冶煉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河北平山敬業集團冶煉有限公司部分新建項目未履行環評手續。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該公司3台450立方米高爐和2台580立方米高爐未按要求補辦環保審批手續,繼續違法生産。

    督辦要求:督促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令該企業未辦理環評手續的建設項目停止生産;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履行情況依法進行查處。

    (四)福建莆田赤港華僑經濟開發區

    存在問題:莆田赤港華僑經濟開發區部分企業超標排污,嚴重污染周邊環境。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該開發區周邊河網地表水六個監測斷面中氨氮、COD、總磷、總氮等指標均嚴重超標。開發區內莆田新興電子元件廠危險廢物無防護措施露天隨意堆放,存在較大環境安全隱患;莆田安特半導體有限公司偷排污泥,總排口氟化物超標。

    督辦要求:督促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加快區域污染整治;責令莆田市環保局對莆田新興電子元件廠和莆田安特半導體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履行情況依法進行查處。

    (五)海南中海油氣海灣精細化工廠

    存在問題:2006年10月,群眾反映海南中海油氣海灣精細化工廠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污染嚴重,影響周圍群眾健康。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海南中海油氣海灣精細化工廠超標偷排廢水,現場採樣監測數據顯示COD超過排放標準5倍。企業安全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工作未完全落實,污泥涼曬場無防滲措施。

    督辦要求:責成澄邁縣環保部門對中海油氣海灣精細化工廠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督促當地政府及中海油氣總公司儘快制定措施妥善解決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企業職責履行情況依法進行查處。

    二、環境保護部掛牌督辦案件(5起)

    (一)江西九江瑞昌宏益冶煉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2005年底,江西九江瑞昌宏益冶煉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同意開始試生産,造成周邊環境污染。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企業大量危險廢物未按環評批復進行妥善處置,堆存地無防揚塵、防滲漏、防流失措施,事故應急池未建防滲設施,存在嚴重環境安全隱患。未按照環評批復要求落實周邊群眾搬遷。

    督辦要求:責成江西省環保局督促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儘快落實企業周邊群眾搬遷工作。責成九江市環保局責令企業依法妥善處置危險廢物,清除環境安全隱患。

    (二)甘肅武威榮華實業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該企業位於石羊河流域,2003年因其味精生産線等建設項目未執行環評與“三同時”制度,無污染治理設施、超標排放的問題被責令停産整頓。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該企業污染治理二期工程未完工,排放廢水COD超過排放標準2.39倍,仍不能做到達標排放。

    督辦要求:責成甘肅省環保局督促武威市政府及其環保部門加強對石羊河流域環境污染問題的綜合整治,責令該企業加快污染治理設施工程進度,治理設施完工前工藝裝置不得擅自投産。

    (三)江蘇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江蘇省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農藥廠)由於污染擾民問題,被責令整體搬遷。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該公司搬遷至開發區並投入生産的2個未通過“三同時”驗收,存在長期違法試生産的問題;企業擅自將河道建設事故應急池,存在嚴重的環境安全隱患。

    督辦要求:請江蘇省環保廳責成南通市環保局責令該企業未通過“三同時”驗收的項目停止生産,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四)浙江新豐控股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該企業位於樂清市蒲岐鎮東門工業區。因外排廢氣、廢水超標排放引發多次污染糾紛。樂清市政府在2007年開展電鍍行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時曾要求其搬遷。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該企業至今未落實搬遷要求,外排廢水中重金屬總銅嚴重超標,該廠區周圍農田已受明顯影響,大片土地荒蕪。

    督辦要求:責成浙江省環保局督促當地政府責令企業加快落實搬遷措施,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五)西雙版納安達普利司通天然橡膠(雲南)有限公司

    存在問題:西雙版納安達普利司通天然橡膠(雲南)有限公司長期違法排污,自2006年8月,受自然災害後,該公司污水處理設施一直不能正常運轉。當地環保部門責令其限期治理,要求2007年底前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2008年4月後督察發現,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工程進展緩慢,未按時建成污水治理設施。

    督辦要求:請雲南省環保局督促當地政府及其環保部門責令該企業加快污染治理設施進度,污染治理設施建成前工藝裝置不得投入生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