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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産煤省公佈近期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落實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6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

    截至8月14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的通知》(發改電〔2008〕248號)規定,山西、河北、山東、河南、陜西、寧夏、安徽、江蘇等8個主要産煤省及時轉發了文件,規定各煤礦出礦價以6月19日實際結算為最高限價,並要求主要煤炭生産企業報送6月19日的電煤價格及熱值資料。其中,河北、寧夏、陜西3省正式在省內相關媒體上公佈了限價標準;山西、山東、安徽3省已完成了相關數據核對,擬近期予以公佈。

    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對秦皇島市場煤價産生了較大影響。秦皇島5500大卡動力煤平倉價在限價前約為1020元/噸,7月底,每噸已下跌了40-50元。這也是今年4月煤價暴漲以來首次出現下跌。8月初,煤價繼續下滑,最低成交價已達到860元/噸的限價水平。從電煤供應看,限價政策尚未對市場煤交易産生明顯影響。8月3日-13日,秦皇島港日均調進煤炭65萬噸,日均調出約60萬噸(中間有2天受設備檢修影響),日均庫存686萬噸,煤炭銷售基本正常。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進一步加強限價政策的貫徹落實力度,切實遏制電煤價格上漲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