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浙江省溫州市委組織部赴美培訓團違紀通報
外專發[2008]2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外國專家局,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外國專家局:
浙江省溫州市委組織部赴美國“黨政幹部經濟管理培訓團”于2007年經省外辦同意後由省外國專家局上報國家外國專家局批准審核立項,2007年12月4日經國家外國專家局審核同意後,浙江省外辦于12月20日下達出國任務批件。該團于2008年2月13日成行,由美國西北理工大學接待。
經調查,該培訓團在組織過程中以及在美國培訓期間存在以下嚴重違紀違規問題:
一、轉手培訓機構。在培訓渠道選擇中違反國家外國專家局“國(境)外培訓渠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組團單位工作人員先與仲介機構“歐中經濟文化交流中心”聯絡,再轉手“美洲集團”安排實際日程,最後由經過認定的境外培訓機構“美國西北理工大學”出具邀請函及日程。
二、組團單位嚴重違反出國(境)培訓規定和紀律,事先用符合規定的虛假日程騙取國家外國專家局出國審核件和浙江省外辦出國任務批件,在國外執行另外一套日程。
三、隨意減少培訓課程。根據事後在調查中“美洲集團”提供的實際日程,該團前往或途經八個城市,僅安排了三天培訓,多數時間為旅遊。
四、嚴重違反中紀委關於黨政幹部不準前往國境外賭博色情場所及國家外國專家局嚴格禁止出國(境)培訓團到拉斯維加斯及涉賭場所的規定,組織到拉斯維加斯賭城停留兩天。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干規定》和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開展貫徹落實“兩辦規定”制止黨政幹部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加強因公出國(境)培訓管理,嚴肅出國(境)培訓紀律,維護出國(境)培訓秩序,國家外國專家局決定:
一、對溫州市委組織部組織赴美培訓團嚴重違紀違規、公費出國旅遊事件,給予全國通報批評。
二、建議浙江省紀檢部門對參與兩套日程的組團單位負責人、相關責任人以及培訓團組負責人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理。
三、責成浙江省外國專家局監督收繳全體團員除公務活動外的全部費用及未經批准城市的美國境內機票費用,上交溫州市財政。
四、暫停審批溫州市委組織部2009年組織出國(境)培訓計劃。
五、責成浙江省外國專家局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加強對本省出國(境)培訓監督管理,切實履行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職責,對浙江省2007及2008兩年的出國(境)培訓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六、鋻於美國西北理工大學違反境外培訓機構管理規定,接待轉手培訓團組、出具虛假培訓日程的事實,停止美國西北理工大學承辦出國(境)培訓的境外培訓機構資質。
各省市自治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部門要以浙江省溫州市委組織部赴美培訓團公費出國(境)旅遊為戒,認真貫徹兩辦文件,嚴格管理,加強出國培訓前的預培訓工作,提出要求,明確責任;在渠道選擇與管理上嚴禁通過仲介公司,應直接與國家外國專家局認定的境外培訓機構聯絡,防止和杜絕以出國(境)培訓為名的公費出國(境)旅遊。各單位各部門要對2008年度的出國(境)培訓項目進行自查,自查結果于年底前上報國家外國專家局出國培訓管理司。
特此通報。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